电信资费改革存在问题及“入世”的政策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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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81 印 尼 5.2 73 6.87 64 5.97 71 泰 国 5.5 67 5.84 73 6.72 76 印 度 0.67 164 0.78 165 0.923 160 巴 西 7.99 56 9.32 52 1.39 42 俄 罗 斯 0.58 168 0.78 163 1.18 156 中 国 1.33 145 2.84 114 3.63 113 注:世界排名是在国际电信联合会统计的206个国家和地区中的排名。 资料来源:钱晋群等,“我国电信生产率水平有多高”,人民邮电,1999,9,28。 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信部门仍坚持垄断定价行为,资费政策未能立足于促进市场发展,激励竞争机制的形成。最明显的例子是初装费的节节上涨。如80年代初北京市电话初装费为200元,90年代初飙升至5000元。移动电话价格最高曾达到28000元。与此同时,服务质量并未有明显改善,装电话难的现象较为普遍,还存在强行销售、搭售和价外勒索等不合理行为(张维迎等,“从电信业看中国的反垄断问题”,改革,1998,2,67)。即使1999年3月电信资费调整之后,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的一份调查表明:服务质量和电信价高仍是电信体制中消费者最不满意的方面(见表6)。对此,业内专家指出:电信部门“能向用户提供的服务极多而愿向用户提供的服务少,在平均文化水平及其所决定的应用新技术能力偏低的中国,愿意花钱接受这些服务的人就更少。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一方面,使中国电信的经营陷入了:想多捞到钱——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用户减少使用——未能多捞到钱的‘行为与目的的背反’的自损的恶性循环”(狄宗楷,“关于我国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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