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内部职工持股计划制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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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如持股数目与进入企业董事会的人员不成比例、各地对持股会的管理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等等。作为员工自己支付全部货币所购买的股份,是应该由政府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来管理,还是由员工自己来全权管理是未来一个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员工自己全权管理需要培育自己的利益行动团体,并要处理好与工会的关系。工会代表所有员工的利益,而持股会只代表持有企业股份资产的员工的利益,这个问题必须在未来加以解决,以避免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4.与企业内部人相比,中国转轨时期的管理部门在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制度的安排上不具有信息优势,主要通过严格的管理来弥补信息上的不足,ESOPS的发展轨迹说明这样的政策需要改革。参与者(特别是一般职工)用现金购买公司股份,在政府不存在让利的前提下,由于一些与股份收益相关的重要制度安排存在缺陷,产权预期收益的维度(或产权的不完整性)变得狭窄了,那么在实行该计划时,参与者利用自己对企业的信息优势来低估企业资产就成为必然。参与者期望利用目前的差价(国有或集体资产低估的价值)来补偿未来自己产权收益维度变小的损失。实际上,正是参与者持有的企业股份的产权收益维度不足,利益的补偿就在所难免,比如准许上市、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低估国有资产来获取初始价差就是两种最明显的利益补偿方式。利益补偿和产权维度的权衡体现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ESOPs制度安排变迁过程中主体利益摩擦的整个动态过程。
5.中国未来的ESOPs制度安排的改进应该在产权维度和利益补偿上作明确的选择。作为管理部门只要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在该计划的交易中抓住企业资产评估的公正性与准确性这一环节就可以了,其余的可以让参与者自己去选择。因为未来中国的市场整合度会越来越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某些管理思维和方法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下交易主体所要求的利益自主互动和协调。对同一个制度安排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其结果也许不能够很好地保护参与者的利益。同时,管理部门如要想推进ESOPS的发展,应该明确统一的利益刺激规则,如税收优惠。
6.对中国的ESOPs制度设计的解析体现了这样的含义:当管理部门在要实行的制度安排上不具有信息优势时,不要设计参与者预期比较明确的政策。一旦参与者对某项制度未来的收益有较为明确的预期,初始的制度安排肯定会不利于管理者,因为在初始利益格局已定的条件下,任何一项制度安排不可能在初始的时点上让所有的参与者都受益。制度设计者要让该制度的参与者在该制度未来的运作过程中通过自己广泛的参与度来获取可能的收益,在不想让利的制度安排中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
作者:王晋斌 来源:《经济研究》(2001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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