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民负担问题看中国农村*关系的变化 |
|
|
农民负担居高不下近年来一直是令中国政府颇为头痛的问题。中央政府每年都要发出通知或指示,严禁各地擅自增加农民负担。但这种年复一年地三令五申恰恰说明这些措施并没有取得满意的成效。本文以田野调查的资料为基础,通过分析农民负担中上交国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部分各自占的份额及其历年的变化情况,试图弄清农民负担增加的主要来源在哪里,及其原因是什么。然後还要探讨这种现象的理论含义。 农民负担:个案研究 北村是江汉平原上一个普通的村子。全村441户,2330人,共有耕地2571亩。村办企业完全是空白,村集体的开支除了长江堤外的芦苇每年可卖10多万元钱之外,都得从农民身上想办法。按当地统计站的数据,该村1994、95年农民的人均收入分别为1100和1600元,接近全国的平均数(1994和95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221和1500元[1])。 为了弄清农民负担加重的根源究竟在哪里,本文把农民上缴的各类款项分为三大块:交给市以上政府的,主要包括需上缴国库的农业税和特产税,农业开发基金,以及全市统一征收的一级电排费和血防统筹费等;镇政府征收的“五统”[2]费,镇集资以及其他由镇政府决定征收的款项;村级提留,包括“三提”,村共同生产费和村集资等。 表1 1989-1996年北村农民负担统计(元)
资料来源[3]:所有数据由村长提供,其中1992-96年的数据与村民组长,村民及镇经管站核对过,1989-91年的数据与村民组长核对过。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农民负担中市以上政府和国家所占的份额增长得相对较慢,增长最快的是乡镇政府所占的份额,平均每年增长接近百分之三十六。村级组织占的份额居于中间,但也增长得相当快,达百分之二十八。民间流行的说法是“上面轻,中间重,下面是个无底洞”,如果“中间”指的是县市政府,"下面“指的是乡镇政府和村,那么这种说法与我的田野调查的资料是相吻合的。 至少从表面上看,各级政府对农民的负担问题不能说不重视。中央政府年复一年地发文件下指示,要求各地不得加重农民负担[4];许多地方的省,地区以及市县政府在发文之外还成立专门机构来监督这些文件的落实,如北村所在的湖北省省政府办法了《湖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成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还设计了专门的农民负担监督卡,发到每家每户。每户农民应交的各种款项都要事先在监督卡上列出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当前我国经济的主要问题及未来发展的展望 下一个论文: 中国在世界经济危机之中的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