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镇委书记易人,大桥能否继续建下去,不得而知。 北村在90年代初卖掉一处荒山给市民政局建公共墓地,因此有十来万元的存款,但不久全市要求每个村都建一个小自来水厂,以实现“让全市每一个人都喝上自来水”的目标,并规定建成水厂後可以从市自来水办公室领取一次性的补助。北村花完了存款,还加上村民集资建成了一个小水厂,到市里去领补助,可是该办公室早已撤销,市里的新的奋斗目标已经变成“改变农村教育落後的面貌”,具体措施是每个村新建或改建村小学校舍。于是北村又得集资来改新校舍。表中北村1992年的集资就是为了建新校舍[15]。 笔者在湖北走访过的另一个村,因为连年被评为该市的50个後进村之一,前任村支书在两年前被撤职。新的村支部经过努力,最近终于摆脱了“後进村支部”的帽子。据乡干部和村干部介绍,其主要成绩一是能按时完成提留款任务,二是新建了一幢房子,作为村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在党员活动室里,张贴着党员的学习体会和一些有关文件和剪报,从而符合上级关于村党支部要有“活动地点和活动内容”的要求。後来笔者了解到,完成上交任务和建办公室的钱都是借的高利贷。“後进村”的帽子摆脱了,但却增加了20多万元的债务。 很难确切地统计出农民负担究竟有多少是来自地方干部“出政绩”的冲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16]中规定,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得脱离农村实际定统一的标准、下统一的量化指标,也不得以检查验收和评比等形式搞变相的达标升级活动”,看来这种现象是相当普遍的。 理论探讨 在中共夺取政权之前,中国的历代政府对农村的统治主要是通过具有经济资源,道德威望和文化优势的地方士绅的帮助和合作实现的。*主义革命剥夺了这一传统地方精英阶层的财产和道德文化上的优势,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从肉体上消灭了这一阶层,作为其替代物,党和政府在全国每一个村庄建立了基层组织,把新政权的触角延伸到从上到下每一个角落。 这种体制下农村的*关系究竟如何?不同的学者给予我们不同的描述。其中Helen Siu和Vivienne Shue代表两个不同的极端。Shue认为基层干部主要忠实于自己的社区,和传统的地方士绅阶层一样,他们决不是党-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相反,他们为农民抵抗国家权力的侵入提供了一道防护层(protective shell)[17]。 Siu根据她对中国南方农村的长期研究,认为地方干部通过党-国家而获得权力,党-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政策方针是他们权力的合法性的唯一源泉。他们已经完全为党-国家所同化。他们效忠的不是自己的社区,而是党和国家。因此他们不是村民利益的代言人,而是党-国家在农村的代理人[18]。 JeanOi则认为地方干部“既是国家的代理人,又是当地利益的代表”。通过庇护主义(clintelism)地方干部能够成功地斡旋于党-国家和村民之间,最後在国家意志,农民的要求和自己的利益之间达成某种平衡[19]。 以上这些作者尽管观点不同,但是他们的立论都是基于一个相同的假设:即对丰收的争夺主要是在国家和农民之间,地方干部的角色是按他们站在冲突的哪一边来定义的。他们不是被看成冲突的一方,不是被当作独立的利益追逐者。这种假设是符合当时的农村的实际的。但是在人民公社解体之後的今天,地方干部已经发展出了独立的,界限清楚的自己的利益,他们不仅要参与对丰收的争夺,而且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取代国家[20]成为冲突的主角之一。 当我们考察人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