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西陪审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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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现司法民主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人民陪审制度渊源于民主革命时期,发展于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成熟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它不仅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参与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途径,同时也为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社会基础。几十年来的实 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保证审判权全面、正确地反映人民的意愿,客观、公正地行使审判权,防止审判权的滥用;保证审判机关密切联系群众,防止案件审判的暗箱操作,扩大审判 工作的*效果,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由于历史、现实以及其他的原因,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如“参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判”、“审”“判”分离,陪审成“陪衬”等等,即人民陪审制度在现实中产生一些“异化”,使其未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因此,为了使人民陪审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审判方式相适应,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势在必行。 四、结论 我国二十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由于中国及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诉讼文化和诉讼模式迥异,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异体排斥”的现象,“参审”式的陪审制的价值基础受到质疑;其司法民主还留有有象征意义;其司法公正难以保证;其司法监督得不偿失。尤其是在我国当前,参审制所体现的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监督在很大程度上是象征性的。一项形同虚设、自欺欺人的司法制度的长期存在,对于司法权威将是一种巨大嘲讽,而对于依法治国、法治社会的形成也是有百弊而无一利。 我们希望在以后的法治建设中这些法治问题与司法公正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健全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注释: [1]中国古代法制史 [2]蒋安.论我国的陪审制度与司法改革学评论,1999,(6). [3]何家弘.陪审制度纵横论.法学家,1999,(3). [4]西方法律思想史 [5]何家弘.陪审制度纵横论.法学家,1999,(3):41. [6]何家弘.陪审制度纵横论.法学家,1999,(3):42. [7]何家弘.陪审制度纵横论[j].法学家,1999,(3). [8]正义网,陪审制度的考察与思考 [9]中国司法改革网 [10]中国民商法律网--程序法学 [11]学说连线--陪审制度的考察及思考——论参审制在中国的命运 [12]法律图书馆—独立而权威的人民陪审制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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