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教育基地。大学生是未来知识社会的生力军,其将来工作、生活都与著作权息息相关。但目前江西省在校大学生普遍存在著作权法知识缺乏、版权保护意识不强的现象,这不仅会影响未来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而且更重要地会影响我国知识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江西省版权局应与各高校合作,在省内建立著作权保护教育基地,通过开展著作权宣传教育活动,尽早培养大学生的著作权保护意识,这将对江西省著作权保护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3、加强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根源上禁止盗版活动
(1)强化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印刷、复制、发行业的管理,依法组织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督查、检查,建立违规印刷复制单位档案制度;加强版权社会中介组织建设。
(2)对侵权盗版重点的领域、环节、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继续开展对盗版音像制品、盗版教材、盗版软件、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预装软件的非法行为以及网络非法传播、复制行为。
(3)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的联合执法制度,形成跨地区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的工作机制,实现版权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
(4)大力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成果,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软件预装领域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同时,合理定价正版软件,使盗版软件失去消费市场。
4、尽快建立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保护制度
(1)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版权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尽快对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乡村和社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论证和认定工作,获取更多的有历史、文化和经济价值的珍贵著作权资源。
(2)借助国家最近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好时机,尽快出台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保护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建立起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著作权保护机制,将著作权法中的一切经济权利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版权保护,尤其是要重视与其中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常见使用方式相关的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发行权、传播权、翻译权、改编权、表演权等,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著作权运用、保护过程中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3)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保护意识,并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营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版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5、加大软件著作权保护力度,促进江西省软件产业健康发展
目前,软件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江西省应该积极实现软件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国内外软件产业发展经验表明,软件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著作权的保护,通过版权保护是软件作品权益保护的最佳方式。因此,江西省要发展软件产业,必须加大软件著作权保护力度,不断完善江西省软件版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立法,加强对软件产品开发者的权益保护,通过严格的执法来保护软件开发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为使广大社会公众有能力支付软件的使用费,政府应当通过税收减免、价格调节等手段来降低软件产品的销售价格,采取扶持措施鼓励企业以较低的价格使用国产化软件及源代码开放的软件,从著作权角度,切实维护软件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提高软件产品的版权保护力度。
注:
①以上数据包括表1、表2、表3均来自http://www.ncac.gov.cn/galaxyportal(国家版权局网站).
②江西省新闻出版局.http://www.jxcbf.gov.c(版权局网站).
参考文献:
[1]李明德,许超.著作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徐明华.包海波.知识产权强国之路[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4]杨海涛.中国文化产业亟须知识产权保护制度[n].人民日报,200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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