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城市的流动人口,对他们进行法律意识和城市习惯的培训和教育是当务之急。从主体因素看,不断加强文化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的自身素质,使其成为竞争力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不失为控制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对策。提高流动人口的自身素质,从长远看,要重视农村的基础教育,培养新一代的有文化、有理想、遵纪守法的农民。
(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与服务
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首先要制定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全国性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这是防治流动人口犯罪的根本途径。另外,要把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统一人口管理体系,改革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并积极消除旧户籍制度的缺陷。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对跨地域流动人口的流量、流向、流速等劳动力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传递和控制,协调处理区域间劳动力供求关系、数量和矛盾,制定并落实劳动力跨地域流动的政策法规,逐步形成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 培训教育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作用,如建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建立城市流动人口的维权中心等,强化对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管理。同时管理部门应努力解决流动人口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对流动人口的子女上学、权利维护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服务。
① 转引自李晓明:《文化冲突与青少年犯罪》,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② [美]塞林著:《文化冲突与犯罪》,许章润等译,载《刑事法评论》第七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322页。
③ 参见麻国安著:《中国的流动人口与犯罪》,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
① 参见黄立:《试析流动人口犯罪的十大特点》,载《刑事法学》2000年第3期。
② 吴宗宪著:《西方犯罪学史》,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6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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