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浅析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浅析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摘要:时效制度是民法的基本制度之一,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社会秩序。但是,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因不重视诉讼时效制度,或片面理解诉讼时效内涵,特别是歪曲诉讼时效制度,并导致不正确行为的发生,冲击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关键词:时效制度;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自然权利

时效制度是民法的基本制度之一,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社会秩序。但是,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因不重视诉讼时效制度,或片面理解诉讼时效内涵,特别是歪曲诉讼时效制度,并导致不正确行为的发生,冲击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一、时效制度的由来及含义

时效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十二铜表法》就有这样的规定:“凡要式转移物没按规定方式转让的,受让人继续占有不动产两年,动产一年而取得所有权”,这是对取得时效的最早规定,之后又确定了消灭时效。1922年苏俄民法典扬弃了资本主义国家民法中关于时效制度的规定,首创“诉讼时效”。中国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对诉讼时效作了专章规定,确定了中国的诉讼时效制度。中国的诉讼时效由于受苏俄民法典的影响,只规定了消灭时效,包括两种:第一是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是特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lOcaLhOST”之后制定的其他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的法律关系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时效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而导致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制度。而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不行使达到一定的期间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中国诉讼时效有以下特点:(1)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具体说,诉讼时效的作用必须以一定的事实状态为前提,如果没有一定的事实存在,也就无所谓权利,无权利,自然也就无所谓法律救济;(2)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胜诉权体现为法院对当事人权利请求的支持。只要诉讼时效届满,胜诉权将会消灭,即使权利的存在是一种客观事实,也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民事实体权利并不因此而消灭。一方面,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并没有消灭,他仍有权接受义务人的履行;另一方面,当事人的起诉权并没有丧失,起诉后,法院不能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只是没有胜诉的希望,其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3)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其强制性表现为它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一旦制定并加以颁布,不管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志如何,都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加以改变;(4)诉讼时效的普遍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体适用上的普遍性,对一切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皆适用;二是客体适用上的普遍性,一切民事权利皆可适用。中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及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充分说明了这一特点。

二、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与诉讼时效最相近、最容易混淆的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某种权利法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其权利,法定期间届满后,便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中国《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是为放弃受遗赠。”《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这里规定的两个月、六个月,就是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既有相同点,又有很大的差异,容易混淆。二者的相同点在于:(1)皆以一定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2)皆以一定的法定期间的经过为条件;(3)皆有催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秩序之目的。二者的不同点更明显:(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而除斥期间则适用于形成权;(2)法律后果、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并不因此而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时效的限制,其不依义务人主张,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而除斥期间届满,则使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除斥期间的适用不需要当事人提出主张,法院也可依职权主动适用;(3)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而且可以因一定事由的发生导致其中止、中断或者延长;除斥期间则从权利成立时起算,且为法定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的发生而导致其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可见,明确二者的相同点,特别是明确二者的不同更有利于对合法权益的保护。

三、违反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论及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有必要分析一下自然权利和法律权利:自然权利是指人生而享有的追求自由、平等、幸福、财产等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与生俱来、不可剥夺、客观存在的。洛克在谈到人的自然自由权利时指出:“人的自然自由,就是不受人间任何上级权利的约束,不处在人们的意志或立法权之下;”顾肃也指出“人的一切权利都是与生俱来的,因此,‘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天赋权利对于社会和政府都是不可取消的权利。”虽然洛克、顾肃的说法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关于自然权利的本质描述是应当加以肯定的;而法律权利则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由法律所赋予,并由特定的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具有现实性、确定性和有限性,核心内容为权利法定、权利有限、权利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浅析民事诉讼时效制度》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浅析涉外职务犯罪预防
    [法律论文]简析民法时效制度的运用与思考
    [法律论文]浅析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
    [法律论文]试析民法保护胎儿利益的理论基础
    [法律论文]试论多元化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电子机械]浅析基于可靠性工程的电子信息装备质量管理研究
    [免费范文]简析仲裁员的民事责任
    [免费范文]浅析从律师业务的拓展看公证
    [免费范文]浅析实际持卡人不能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论文]浅析非法取得死者财物与犯罪的界限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关于准婚姻关系的法理探析
    普通论文浅论刑事证据规则与诉讼规则的配
    普通论文试析交通肇事罪逃逸情节时空要件
    普通论文浅谈我国律师协会的不足及完善
    普通论文从一起学生受伤案再谈校园伤害事
    普通论文有限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的本土化
    普通论文试论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成
    普通论文试论人格权商品化的发展与民法保
    普通论文贸易自由化与所得税壁垒的消除
    普通论文试论宪法正当性的证明途径
    普通论文中小企业融资困局中政府经济行为
    普通论文自首在实践中的认定
    论文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试论国际贸易实践中的电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美国黑人文学中的黑人身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市政法委孙绵琪书记到兰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2012年浙江宁波中考优秀
    普通论文[简历文档]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
    普通论文[简历文档]课外体育活动是实现高校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2010年XX县城区义务教育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工科类工业设计专业构成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事迹材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城乡规划管理局2009年度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集团公司基建处负责人个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纪检监察培训班专题讲座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校长在六一儿童节庆祝活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政府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虎年情人幽默祝福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不作为侵权行为的法哲学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主持词]政府办公室2012年春节联欢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高校纪念改革开放30年演讲
    普通演讲[英语演讲稿范文]林肯第二次就职演说
    普通演讲[主持词]红五月歌咏比赛主持词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成教院副院长竞聘演讲辞
    普通演讲[节日祝福语]2012年元旦放假安排
    工作范文
    普通总结[述职报告]管片民警个人工作总结片警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执法办案改革工作意见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总会计2000”数据库数据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全市计划和财税工作会议
    普通领导讲话[思想宣传]在共青团鄱阳县委第十六次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系统计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本田公司的独特管理模式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法律拥军谱新曲 与时俱进铸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一制三化考察报告
    普通公文方案[常用公文]机械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工商管理实习报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镇十一五规划发展实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