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美国赌博案裁决对国际电子商务法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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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下,技术中性是指以下观念,某种提供手段并不使之“不同类”。在wto电子商务工作计划中,关于这一点仍未达成任何共识。只有某些成员非正式地同意,同类性不会取决于该服务是否通过电子或其他手段提供。 模式内技术中性概念也会带来一些管理性问题,并给wto各成员在现有gats框架下作出具体承诺带来困难。从管理的角度看,特定提供模式内部提供手段或技术的不同可能需要不同的管理方法,因此产生了区分各种不同提供手段或技术并采用不同管理方法的需要。但模式内技术中性概念大大限制了wto各成员满足此种需要的能力。为了区别对待和管理不同提供手段或技术,一种可行途径是由wto成员在其承诺表中根据不同服务提供手段或技术作出不同的具体承诺或者针对特定提供手段或技术列入额外限制措施。例如,在已作出承诺的教育服务部门排除跨境电子提供手段。然而,现有gats法律框架是否允许wto各成员作出这类承诺或限制是存在争议的。有学者认为,鉴于根据cats第16条第2款可以列入承诺表的唯一限制是该款明确列举的限制类型,对服务提供手段的限制就不能列入承诺表。与此种观点不同,美国赌博案专家组似乎认为wto各成员可以这样做。专家组注意到。“如果一成员打算就通过模式1内的一种、多种或所有提供手段提供的服务排除市场准入,它应该在其承诺表中明确这样做。”笔者认为,为了便利wto成员在未来作出更多承诺,在目前的谈判中,wto各成员必需解决能否在作出新的gats特定模式承诺的同时又排除某些提供手段这一技术性问题。 四、结语 美国赌博案表明,gats规则和承诺完全可以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定性为模式1,因此模式1承诺完全可以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与其他跨境提供的服务在现有gats框架下并无多大不同,它们具有同类性,适用相同gats规则和承诺。鉴于电子商务的出现会带来新的管理问题,在目前的gats谈判中作出新的gats承诺时应当特别考虑电子商务可能带来的特殊问题,并适当修改gats承诺方法,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美国赌博案裁决大致勾画出wto体制下跨境电子商务规制和发展的基本法律框架,必将对国际电子商务法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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