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法治化问题及对策 |
|
|
于相对方,从而实现行政目标,同时亦能有效地预防行政指导推行过程中出现的强制推行或变相强制推行。行政指导体现的是一种效率行政、民主行政。因此,行政指导推行方式的疏通功能、预防功能更是决定推行方式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在。 本人认为,通过行政程序法的明文规定来规范行政指导推行方式,并禁止行政指导过程中的强制推行或变相强制推行,这对于疏通行政指导推行环节,规范合理过程,实现合理目标尤为重要。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论文: 公诉权滥用形态的发展 下一个论文: 试谈现有企业财务预算的分析现状与控制研究
|
|
|
看了《行政指导法治化问题及对策》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路径探讨 [法律论文]试论行政法视野下的城管职权整合问题探析 [免费范文]试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运行过程中的几个问题研究 [免费范文]试论当前我国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几点思考 [法律论文]试论检察权与基层行政管理的对接 [法律论文]浅谈行政执行权利控制的必要性 [法律论文]试析对我国行政决策法治化的思考 [法律论文]试论专家参与行政决策管理制度的研究 [法律论文]试析行政调查权的设定 [法律论文]浅谈工伤行政确认案件的调查分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