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87年第5期。
[17]参见程荣斌:《辩护人必须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载《法学》1958年第2期。
[18]参见程荣斌主编:《中国律师制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9]参见程荣斌:《辩护律师的诉讼职能和诉讼地位》,载《法律学习与研究》1987年第1期。
[20]参见陈卫东、张桂勇:《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载《法学家》1996年第5期;陈卫东:《中国刑事审判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载《中国律师》2000年第2期;陈卫东、石献智:《刑事诉讼律师代理之探讨》,载《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21]参见陈卫东、刘计划、程雷:《欧洲三国反酷刑的经验及其启示》,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15期。
[22]参见陈卫东、李伟、王静:《对酷刑“酷”起来——“反酷刑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国际研讨会述要》,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0期。
[23]参见陈卫东:《羁押场所巡视制度研究报告》,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6期。
[24]参见陈一云:《我是人民大学培养的教师》,载《法制日报》, 2010年6月23日。
[25]湖北人民出版社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名词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名词解释》,湖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26]陈一云、张凤桐、严端:《刑事诉讼法讲授稿》,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27]张凤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明教程》,山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8]吴磊:《刑事诉讼法学》,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
[29]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0]参见陈卫东:《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的建立》,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31]参见王新清:《论司法改革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载《南都学坛》2010年第3期。
[32]参见陈卫东、郝银钟:《侦检一体化模式研究》,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1期;陈卫东、郝银钟:《我国公诉方式的结构性缺陷及其矫正》,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4期。
[33]程荣斌:《论刑事诉讼中的司法权力和诉讼权利》,载《法学家》1998年第4期。
[34]参见陈卫东:《我国检察权的反思与重构——以公诉权为核心的分析》,载《法学研究》2002年第2期;陈卫东、刘计划:《论集中审理原则与合议庭功能的强化——兼评〈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1期;陈卫东、刘计划:《公诉人的诉讼地位探析——兼评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监督》,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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