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兄来 华志强 齐海华
摘要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本文针对新形势下外逃职务犯罪人的情况,提出了建立联合机制、创新打击手段、运用民事诉讼、灵活对待死刑、增设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加强国际合作等举措,以更好的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 关键词外逃职务犯罪人 国际合作 民事诉讼
开辟打击职务犯罪的“第二战场”,缉拿惩处外逃职务犯罪人,是探讨职务犯罪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扫除职务犯罪人最后一根“稻草”,摧毁职务犯罪人在国外的“天堂”,彻底打击职务犯罪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协调联动,建立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联合机制
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目前我国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主要是单兵作战方式。职务犯罪人外逃案发后,通常是以一部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临时组合,没有正式的联合打击模式。由于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涉及多部门,单个部门能力有限,孤军奋战,造成打击效果不佳,效率不高,致使一些职务犯罪人得不到及时打击惩罚,社会影响不好。为了更好的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笔者建议,国家尽快建立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联合机制。其主要思路和内容如下:一是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联合机制可以参照防范职务犯罪人外逃联合机制的成功做法,在其基础上继续建立打击职务犯罪人追逃联合机制,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合力。二是联合机制以两级联合制为主,三级联合制为辅。即联合机制层级主要为国家和省级两级。LoCalhost一般是建立中央和省级联合机制,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建立三级联合机制,加上地市级。三是联合机制部门主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中央纪委等部门组成。四是联合机制管辖是属地管辖和中央管辖相结合。即案发后,由外逃职务犯罪人犯罪地的省级部门管辖,国家级机关指挥领导,省级联合部门中具体管辖职务犯罪人的部门承办。通过建立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联合机制,形成规范稳定的专门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的机构主体。
二、创新打击手段,主动及时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
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是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的最直接、最重要手段。我国有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方法和途径打击外逃职务犯罪人,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常规手段是引渡,同时创新使用了规劝和异地诉讼。在我国追捕外逃职务犯罪人过程中,引渡作为主要途径,成功引渡回一批职务犯罪人,使其受到了论坛.2007(9). [3]王圣扬.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建立我国的刑事缺席追诉制度.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5(6). [4]周胜照.关于反腐败刑事缺席审判的思考.党政干部论坛.2007(6). [5]邓思清.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研究.法学研究.2007(3). [6]金波,梅传强.公务员职务犯罪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 [7]梁经顺,张异.职务犯罪研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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