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向了普通人,更多关注普通人的生活,如夫妻吵架,街头吵架,这类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普通人的事情往往成为拍客偷拍偷录的主要内容。
拍客数量众多,拍出的作品更是纷繁复杂,多如牛毛,这当中不同程度侵犯隐私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但这是这种普遍性无形中降低了公众对于隐私权侵犯的辨别度,提高了“免疫力”,直接导致人们对隐私权受侵犯的标准的放宽。一些事情中,明明已经侵权,但人们可能都已经习惯了这类事件的存在,使得当事人或旁观者不能清醒地意识到侵权事实已经发生。
3、传播平台多样性
从前记者们偷拍偷录,其传播平台比较单一,就是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甚至更局限为该记者供职的某家新闻机构。而今,除了可以通过传统方式为报纸、电视台投稿外,网络平台的出现让拍客的作品可以在网上快速传播,微博、博客和各种视频分享网站是传播平台多样化的具体表现。各种视频网站正是靠着网友们的上传的各种作品才获得了网民持续的关注。虽然网站对于网民上传的内容承担一定的审核责任,但对侵犯隐私权的视频,网站也并不一定具备甄别能力。
博客、微博等实际上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独特的“我”媒体,成为了一种主流信息来源途径。“我”媒体是一个以“我”为中心的个人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形成相对独立和完整的个人信息中心,我制造信息、我发布、我产生影响并扩散到尽可能多的其他个体。[4]对于“我”媒体尤其应给予更多关注、提高警惕,2010年风靡中国的微博,微博更加淡化把关人作用,其网络直播的功能、草根阶层的广泛参与无疑带来了隐私权侵犯的潜在风险。
4、传播范围更大
由于记者的传播平台有限,其传播范围也就相对有限,而网络不同,网络传播平台的多样就带来了传播范围的急速扩大,而且这种扩大是非线性的,一个视频可以从优酷分享到人人、qq空间,这样一次分享就带来了受众群体的增大,其传播力远非传统媒体可比,最后导致的传播效果恐怕连最初的拍者也没有想到。另外,网络传播过程中议题具有扩散现象,一则视频、一张照片都可能引起人们对事件主人公的关注,从近几年的网络群体事件中我们可以轻松地看出,“拔出萝卜带出泥”,网络时代很多时候都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使得传播不局限于最初的视频、照片本身,演化成最后无人能够预见的结果。
如一度走红网络的“犀利哥”,起初只因网友偷拍其照片并上传到网络,犀利哥从没想过走红,而最初的拍摄者也没想过自己的偷拍会引起众人的关注,这种关注带给“犀利哥”的恐怕并非他想要的,而这个过程中,犀利哥的隐私被众人挖出,唯一一次对众人开口,不过是他在被众多摄像机和闪光灯吓到以后带泪的仰天长啸和一句 “我害怕”。这里面涉及的隐私权问题值得所有人思考。
四、网络时代新对策
面对目前公共场所偷拍偷录的现状,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来保证公众的隐私安全,因为隐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之为人的尊严。
1、提高民众的媒介素养与隐私保护意识
(1)媒介素养:民众媒介素养是指人们对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5]
信息时代民众的媒介素养构建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特别是当媒介化社会已经来临之际,民众已经从媒介信息的接受者变为了兼有传播与接受双重身份的积极参与者。媒介化社会的来临一方面让人们享受到便利地获取、利用和传播信息的福音,一方面又因个体媒介素养的缺失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6]如何让民众正确使用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是当前的紧迫任务,也是解决网络时代隐私问题的重要方式,人们只有深刻理解了媒介的意义及功能,才不会滥用媒体行使“媒体暴力”,无论是谁,滥用媒体的结果必然导致对人权的践踏。
(2)隐私保护意识
隐私保护意识归根到底是民众的法律意识高低决定的。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间,法制建设逐步发展,民众的隐私权意识相对比较淡薄,淡薄的保护意识遇上网络带来的强大冲击,在我国呼吁隐私权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民众隐私保护意识的提高,将使以拍者为代表的侵权者明确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而被侵害人也才能积极维权,这不仅会降低隐私权保护的难度,更会从根本上减少侵犯隐私权行为的发生。
(3)道德意识
新时代无论是互联网伦理体系还是媒介伦理体系都离不开中国传统道德,都是对传统道德的继承、发展,加强对民众的传统道德教育,一方面可以“使得民众更清晰地辨别网络中的美丑善恶”[7],另一方面“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使民众换位思考,宽厚待人,自觉规避以网络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用自律形式构建网络伦理体系。
2、完善立法明确保护隐私权
目前我国隐私权保护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比较零散,没有一个比较系统全面保护隐私权的立法。民法未能全面正确贯彻宪法中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原则性规定。[8]我国《民法通则》未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保护,这种情况对我国隐私权的保护十分不利。法律规定尚不够清晰明了,无疑加大了隐私权保护的难度。
虽然网络时代广泛存在于网络的隐私侵权主体大都是普通人,但公民隐私权保护,除了民众自律外,尚需他律辅助推进,无论是从保护隐私的角度还是整治互联网环境的角度,政府都是义不容辞的重要力量。
3、媒体引导舆论,同时媒体人以身作则
新媒体时代,传统媒体的力量依旧不容忽视。公共场所偷拍偷录等隐私权问题最初只涉及媒体、媒体人与公众,如今随着偷拍偷录现象的普遍化,成为网络传播中的潜在隐患。传统媒体想要保持优势,增强自身的可信度和媒介认同感、归属感,就必须在网络时代充分体现自己的社会道德与社会责任,在隐私权保护问题上传统媒体可以大有作为。
一方面,媒体具有引导舆论的社会责任,其宣传隐私权保护、引导民众认识隐私权的重要性,都是其职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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