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过失罪与刑的改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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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医疗行为具有高度救济性、高度风险性、高度专业性的特性。在类罪设置方面“,危害公共卫生罪”的所有罪名应该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中分离出来,列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中。增加医疗机构为“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将有利于医疗机构的自律,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在刑事责任方面,宜设立前科消灭制度,增设资格刑和罚金刑。在刑事程序方面,宜鼓励刑事和解,并设立暂缓起诉制度。 【关键词】医疗过失 前科消灭 风险社会 暂缓起诉。 医疗领域的过失犯罪并非普通的过失犯罪,主要是因为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是救死扶伤的医务人员。可见,医疗过失属于业务过失。一方面,尽管只可能构成过失犯罪,但是由于医疗行为直接作用于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并且是人们必须接受的论坛,2004(6):99-108. [5]全莉。暂缓起诉制度之价值及构建[eb]。http://gxjc.gov.cn/article.php?articleid=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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