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证券业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不足与完善 |
|
|
露日,而事实上,广大公众在此日期甚至此后的一段时间内并不知情。可见,此规定是存在不合理性的。 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成本低。《证券法》第19条规定,虚假陈述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于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实践中,对高管通常只有行政处罚,追究民事责任的比较少。因为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更愿意选择实力雄厚的发行人,上市公司作为被告,而忽视公司的高管。这就使得高管们的违法成本相对于年收入来说非常低,甚至是微不足道的。而高管在公司运营中往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虚假陈述的行为很容易出自高管之手。鉴于此,应该在民事诉讼中增加一些强制性的措施,使高管难以免责。 三、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制度 确立人数不确定的诉讼代表人制度。集团诉讼起源于12,13世纪的英国,而在美国得到全面发展的一项诉讼模式。集团诉讼是美国处理私人证券欺诈案件的主要诉讼模式。但这种诉讼模式结构复杂,对法官和律师的素质要求很高。虽然集团诉讼是一种先进的模式。但立足于我国的国情,立即采用的希望不大。从我国现有的诉讼形式来看,《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较为适合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案件。因为这种诉讼既可以节省司法资源,又能照顾到广大投资者分布广泛、势力弱小的特点,同时又保障诉讼的经济性。还可以借鉴国外的司法经验,组成强有力的律师团队,利用律师的专业优势和集团优势,让广大的受损投资者主动报名登记,律师全程负责,最终使投资者利益维护形成系统和规模。 同时,立法者应尽量优化“前置程序”。应该说,作为民事诉讼提起的“前置程序”是一把双刃剑。如前所述,它的弊端是增加了诉讼成本,增长诉讼时间等。但同时,正是因为有了“前置程序”,通过行政机关和刑事机关的介入,从客观上已经证明虚假陈述的存在,相对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那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恰当运用前置程序,使投资者的诉权得到平衡,值得深入的探讨。 (二)提高立法层次,加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如前所述,《若干规定》的权威性不高,实际操作的效果并不理想,在进一步构建法治国家的号召下,应该有专门的法律来规制证券业的虚假陈述行为。同时根据法学理论中的相关准则制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准则,该准则要作为上市公司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是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准绳。准则应该包括持续、对称、诚信等原则。通过用此准则严格约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使责任主体严于律己,防患于未然,尽量杜绝虚假陈述的行为。 同时鉴于颁布的法律如果不具有可操作性,那就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法律在实践中要表现出有用性和可用性,就需要通过可操作性来实现。在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中,例如诉讼费用的预付,退还和判决的执行问题都相对缺乏可操作性,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进行探讨,不断优化法律。 (三)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鉴于我国民事诉讼的诸多困难,国外的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应该说,现代意义上的adr是以法院审判权和当事人的诉权存在为前提的,仅仅是提供了诉讼外解决纠纷的途径和方法,并没有排斥和取代诉讼。具体来讲,我国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等多种形式来解决虚假陈述民事案件。应该说,协商和调解是相对比较温和的解决机制,也是最经济,省时的方式。为了防止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在现实中采用协商和调解是最便捷的方式。同样,正是由于其便捷性,往往也缺乏权威性和约束性,因此相对更具专业性的仲裁就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 (四)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 民事责任制度规定的再完美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的支撑就形同虚设。不得不说我国的赔偿制度还有相当多的不足。在实际的案件中,投资者的损失范围认定小、获赔难已是公认的事实。除前述的诉讼困难是一大因素外,法律的缺失也是一大因素。因此,立法者应充分的借鉴经济学理论及实践的经验,尽快在立法中完整的规定投资者损失的范围和投资者的获赔机制。 此外,完善赔偿辅助机制也是重点。一方面,应尽快成立投资者权益保障协会,在投资者利益受损情况下有相对强势的组织协助其维权。同时成立基金组织,该组织的资金来源可以在证券交易中的税收,费用中提取以便于为投资者寻求救济时提供物质保证。另一方面,针对上市公司,应强制其建立保险责任制度,使投资者的损失可以通过保险制度得到有力的赔偿。并且在证券市场上确立民事赔偿优先原则,使投资者获得的民事赔偿能更迅捷的实现。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论文: 浅析财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中的思考 下一个论文: 简论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实证分析
|
|
|
看了《试析我国证券业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不足与完善》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法律论文]试析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研究 [法律论文]试析刑法的谦抑性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保险纠纷业内调处机制的完善 [法律论文]简论我国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完善 [法律论文]浅谈我国经济犯罪死刑的废止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 [法律论文]试析知识产权出资的风险及规避 [法律论文]试析对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的风险与防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