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公诉案件风险预警处置的完善 |
|
|
办的案件属于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适用范围时,承办人要及时收集风险信息,提出风险评估意见,填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表》,对存在风险的理由逐一说明,注明风险等级,制作《执法办案风险预警报告》并于案件案件受理后在3日内分别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和分管副检察长审批,情况紧急的于当日报请审批;(3)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检察长应及时召集风险评估会议进行分析论证,研究确定相应的防范、控制与化解措施;(4)检察委员会在讨论研究案件时,一并讨论风险评估意见及化解方案,并确定执法办案风险等级及化解方案;(5)经评定风险等级后,对可能存在涉检信访的情形的,公诉部门应与控申部门、政工部门、技术部门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及相关人员的劝导工作,使涉检信访关口迁移,将矛盾尽量化解在源头;(6)对办案风险涉及检察机关以外的单位,应向相关部门发出《公诉案件风险预警函》。 (四)建立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的考评及监督应对体系 《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表》应作为审结报告的附件归档备查,开展执法质量案件评查时应予作为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未进行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填写《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表》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重大舆情、缠访闹访等重大事件的,应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对准确预警风险,成功排除风险,有效化解矛盾的,按照年度考核、评优应予优先考虑表。《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表》对确定风险等级在黄色以上级别的,公诉部门应在确定等级之日起3日内上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主管部门;案件承办的检察院应予3日内将《公诉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报送本级党委、人大、政府,必要商请党委、政府协调处理已经发生的涉检信访、群体性事件、以及负面网络舆情。 公诉案件风险预警机制应该在具体办案中不断完善,不断推进,才能真正的建立长效机制,把办案风险评估推广到所有办案环节,逐步形成以预测评估为先导,以预警化解为核心,以和谐稳定为目标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实现检察机关化解矛盾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从“被动应急”到“主动化解”的转变,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论文: 试论大学生“知识扶农”的渠道管理 下一个论文: 试析西部地区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路径
|
|
|
看了《试析公诉案件风险预警处置的完善》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析流动人口犯罪问题研究 [法律论文]试析刑法的谦抑性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研究 [法律论文]试析知识产权出资的风险及规避 [法律论文]试析对应收账款质押权实现的风险与防范 [法律论文]试析遗产处理过程中继承人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 [法律论文]试析民法保护胎儿利益的理论基础 [法律论文]试析在经济犯罪中增设资格刑的几点构想 [法律论文]试析交通肇事罪逃逸情节时空要件的严格限定 [法律论文]试析对律师伪证罪的探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