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处理中常见的格式问题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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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文格式中常见的其他问题
3.1.数字。一般情况下,在公文中主要使用阿拉伯数字,如表示数量、长度、高度、面积、体积、重量和百分比等。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法和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做为词素使用的数字应用汉字。
3.2.名称。公文中第一次出现人名、地名、组织机构名均应全称,使用简称必须是约定俗成的规范化简称。为方便行文,如名称较长,可在第一次使用时说明“以下简称为××××”,再次使用时用简称。
3.3.时间。尽量避免使用一些交待不够清楚的时间概念,如“去年”、“前天”等,而应写明具体的年、月、日。公文中如出现历史朝代年号时,同时加注公历年份。
3.4.标点符号。有将间隔号“·”写为点号“.”的,如“96·8洪水”写为“96.8洪水”,“山东省志·黄河志”写为“山东省志.黄河志”。还有的连接号使用不规范,如“2002年2月2-6日”,使用连接号,应占一字的位置,并上下居中。
4.规范公文格式,提高公文质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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