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探讨 |
|
|
效益的行为。独立性是它的本质要求和基本特征。没有独立性,审计目的就无法实现,审计结论就无法达到客观公正。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首要原则就是确保独立性,这也是国际内部审计届的共同经验和基本主张。基于此,具体设置的建议: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一般采取在董事会领导下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也可采取设立审计委员会领导审计机构。 2、未改制的大中企业,其内审机构设置可由其主管部门设立派出机构。其人、财、物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以加强其独立性。 3、一般小型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未设立的主管部门加强监督。 4、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实行下审一级制度并推行联合审计、轮
回审计、定期审计,更好地发挥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整体优势。 5、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帮助培训业务人员,促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上述规定是在总结内部审计机构以来的经验作出的,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具有指导意义。企业应根据其原则,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内部审计机构。  
上一页 [1] [2] |
|
|
|
上一个论文: 创新型区域测度指标体系研究评述 下一个论文: 论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回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