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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学在网络环境下的教学变革           
医事法学在网络环境下的教学变革
摘要:医事法学实施网络教学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我们要转变教学理念,增强教改意识;加强师资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开发网络资源,实行网络教学;小组协作学习,进行网上考评。开展网络教学有利于师生关系的重塑,有利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
  关键词:网络;医事法学;教学改革
  
  一、在网络环境下开展医事法学教学的必要性
  
  1、开展网络教学有利于师生关系的重塑
  互联网普及以前,我国大学教育模式是以老师为中心,学生居于被教育的地位。老师和学生是一种等级关系,老师位于上位,学生居于下位,学生被老师管了起来。在教学上,老师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爱好进行教学,老师在课堂活动中唱独角戏,学生像个旁观者不能或很少参与进来。
  信息技术的出现完全改变了这一切。医事法学课程把信息技术从作为辅助教学的手段转变为学习的方式,发挥信息技术在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究、研究性学习、合作交流等方面的优势。而这些优势的发挥与师生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一次成功的网络教学离不开课前的精心准备。对学生的发动宣传,案例的收集与整理、问题的概括和提炼、网络资源的开发建设等环节缺一不可,都需要教师付出努力。课后教师要及时做好总结,分析课程设计时预期目的的合理性、学生学习内容是否安排得当、网络教育过程中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参与程度、网络教学流程的顺利程度、网络教育功能发挥情况,并对学生通过网络传来的信息及时反馈;在总结的基础上,教师要总结现有教学方式中的不足之处,针对在教学过程中所碰到的各种问题,有目的地修改课程设计过程中不适合教学需要的部分或者有碍于网络教学开展的因素。与此同时,学生也要改变传统的学习方式,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到学习中,加强批判性思维、系统性思维和发散性思维等的训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起主导作用,而学生则处于主体地位。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引起教师权威的削弱,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的地位可以被取代。学生的各项活动都是在教师事先所作的精心的教学设计下进行的。在教学设计中,教师以案例创设学生的学习情境,以视频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问题启发学生的思考探索,以讨论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以网络开拓学生的学习空间,以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强化学生的自我意识,指导、培养、训练学生的创新能力。所以这种教学模式非但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对教师的要求。
  2、开展网络教学有利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
  开展网络教学,学生摆脱了对授课老师的单一依赖,开阔了学术视野。学生通过在网上搜索资料可以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等,形成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同时,网络资料的丰富性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满足了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需要。在网络教学过程中一方面教师和学生处于分离的状态。另一方面打破了固定课堂时间的限制,超越了教室上课的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为教学提供了更加灵活、方便的途径。这样的教学样式蕴涵着平等、共享、协作等理念,有利于体现学习的个性化、合作化、多媒体化、交互性、开放性等特点。它是一种基于问题式学习的资料收集与流程设计以及网络多媒体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有利于丰富资源的样式;它以学生的参与、感受和体验作为重要方式,搭建起学生从“已知”到“未知”之间自主性、探究式学习的桥梁;它运用互联网资源帮助学生重构语境加深理解,发展信息加工能力。这既满足了学习个性化的要求,也满足了学习协作化的要求,有利形成基于网络的学习共同体,建立起新型的探究式学习方式。
  网络教学的优势固然明显,但也不可盲目推进网络教学改革。因为成功的网络教学改革离不开师生信息素养的提高,离不开现代化的教学环境。受教学配套硬件设施的局限,还未能实现所有学生一人一机,要做到所有班级都开展网络教学,尚待时日。在这些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推进网络教学改革,只会偃苗助长,适得其反,功亏一篑。另外,网络的虚拟性也会给学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教师要加强引导。
  
  二、医事法学的网络教学改革实践
  
  进行网络环境下医事法学的课程教学改革,是为了把信息技术同课程整合相结合,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通过网络教学,实现理论教育、能力培养与素质提高的有机结合。大学生接受着来自网络的种种观点、看法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医事法学教育的环境、内容、渠道和对象都业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就必须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科学编排,合理规划,精心设计,不断提高医事法学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件。
  1、转变教学理念,增强教改意识
  教学改革首先是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的变革。在实施网络教学时,要想取得理想的教学改革的效果,教师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转变单一的教与学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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