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事例在宪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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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法学教育的改革一直受到广大的关注,作为法学中的主干课程宪法学的教育教学方法也是近几年的探讨热点。如何使得宪法学的教学课堂生动形象,并且让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是个不可回避的话题,在课堂引入宪法事例是一个值得探讨和学习的做法。 关键词:宪法学;宪法事例;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68(2011)11-0052-03 宪法学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具有基础理论性质的专业课程,但在实际教学中并没有具备完全相对应的地位。由于宪法学本身的理论性、抽象性及政治性强的特点,而面授对象又是由中学教育向大学教育转型的大一新生,传统宪法学的教学是枯燥无味的代名词,始终摆脱不了空泛说教的命运,一直不受学生的欢迎。但是,将新鲜生动的宪法事例引入课堂,无疑是给这无味的“鸡汤”添加了一点美味的作料,或许能够改变烦闷的课堂,改变“学生不愿学,教师不愿教”的尴尬状态。 一、宪法事例的界定 宪法学教学改革问题已经引起了各高校宪法学教师的关注。2006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宪法学教学改革研讨会”上,针对宪法教学中到底是使用“案例”、“事例”,还是“判例”、“实例”或者“范例”,学者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1]笔者认为,所谓宪法事例,通常是指在宪政法制实践中真实发生的与宪政法治有关的未经法院进行宪法审判的各类社会事件。宪法事例最大的特点在于没有经过宪法司法裁判,即法院及其特定机关没有依据宪法得出确定的结论。尽管没有经过司宪的处理,但这些事例本身却仍然具有分析的价值。由于我国宪法未进入司法化,所以在社会生活中寻找严格意义上的宪法案例是不存在的。而单纯地依靠国外宪法的案例又不能很好地满足教学的需要。笔者在多年的教学中发现,引入教学事例是必要的。正如郑贤君教授的观点:“事例是实践中发生的一些真实的事实,它们不是法院作出的,但其中蕴涵着宪法原理,可以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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