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哮喘的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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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吸入其粉剂,可起到预防哮喘发作的作用。这类药物除在吸入时有轻微刺激作用外,无其他不良反应。色甘酸钠属于B类药物,在妊娠期可作为肥大细胞稳定剂应用,全身吸收量不足10%,并且不通过胎盘,可用于轻度持续哮喘的妊娠患者。 (3)白三烯调节剂该类药物包括白三烯受体阻断剂(孟鲁司特和扎鲁司特)和5-脂氧合酶抑制剂(齐留通一苯噻羟脲)。近年完成的一项临床研究,观察了2205名孕妇,有873例哮喘患者,其中9例使用了白三烯受体阻断剂,孕妇及胎儿没有发现异常。 2.支气管舒张剂 (1) β2受体激动剂 该类药物适用于妊娠期各种程度的哮喘患者。目前多采用定量吸入剂或溶液剂雾化治疗,这类药物的最大优点是能迅速解除支气管痉挛,其中临床常用的药物有沙丁胺醇、特布他林、吡布特罗,但其药效只能维持4~6 h。在妊娠早期吸入β2受体激动剂对母婴尚安全,除特布他林属于B类药物外,其他均属于C类药物,其不良反应主要有震颤、心动过速。β2受体激动剂可以作为轻度哮喘的一线用药。但长期使用会导致高血压等严重不良反应并增加死亡率,同时长期、大量使用β2受体激动剂可使机体β2受体数量减少或敏感性降低,因此建议按需短期使用。
(2)茶碱类药物该类药物通过松弛支气管平滑肌,兴奋呼吸中枢,增强膈肌运动、抗炎等而发挥药物作用,主要作用机制有:抑制磷酸二酯酶的活性;阻断腺苷受体;降低细胞内钙离子的浓度;增加内源性儿茶酚胺的浓度;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炎症性介质等。该类药物作为二线药物,其治疗浓度范围有限,妊娠期肝脏代谢下降,因此必须监测血或尿中的茶碱浓度,调整剂量,以免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条碱可通过胎盘屏障,母体和脐带血清中的茶碱浓度无显著差异。若血药浓度>10μg/ml,可以出现短暂的新生儿呕吐、震颤和心动过速;非孕哮喘患者的血药浓度应维持在5~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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