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哮喘的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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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5.若上述治疗不佳,可皮下注射特布他林0.25 mg。 6.经过积极的治疗,若孕妇症状改善不明显,尤其是PaO2<70 mm Hg者应严密监测血气变化,对严重哮喘且有生命危险的患者,需要进行气管插管和辅助通气治疗。 (四)哺乳期哮喘患者的用药 哮喘患者在哺乳期应用吸入治疗优先于全身用药治疗。一般治疗剂量的泼尼松、β2受体激动剂、色甘酸钠以及抗胆碱能药物和茶碱均无禁忌,若病情相对平稳可以哺乳。 特布他林可以通过母乳分泌,哺乳期哮喘患者服药后4 h乳汁药物浓度达到高峰,哺乳后婴儿吸收约母体血药浓度的0.7%,至今未发现婴儿出现肾上腺素能兴奋的症状,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儿 科学 会将特布他林定为哺乳期可以使用的药物。 茶碱也可以从母乳中分泌,尽管只有1%的茶碱可由新生儿吸收,但由于个体差异,新生儿仍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当乳汁中氨茶碱的含量占到母体血药浓度的10%时,可引起婴儿激惹、失眠,应减量或停用。 上一页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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