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唐代均田农户经济的破产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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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唐高宗朝,部分均田农户经济开始破产分化。武周到睿宗时期,均田农户经济的破产分化已相当严重,威胁到了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稳定。玄宗朝,均田农户经济大多破产,严峻到了朝廷失控的程度。安史之乱爆发后,均田农户经济急剧破产。德宗建中元年,唐廷宣布废除租庸调制而改行两税法,实际上宣布废止了均田制,均田农户经济至此彻底破产并退出了历史舞台。均田农户经济破产分化的衰败历程和唐王朝国家统治由盛转衰的历程,是基本一致的。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关键词:唐代经济;均田农户;个体农户经济
对于唐代均田制下均田农的生产生活状况和身份地位高低,学界存有较大的认识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唐代均田农是自耕农,有着相当高的人身自由和生产自主,社会地位较高,生活较为富足,特别是在玄宗开元天宝时期;一种意见认为,唐代均田农是国家佃农,人身隶属于国家,社会地位低,生产不自由,生活很困苦。笔者基本认同第二种意见,认为唐代均田农户被唐王朝编制操控在一个严密的制度网络中,遭受多重的超经济强制和压迫,带有明显的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等上层建筑属性,具有突出的超经济特征,对于唐代均田农身份地位及生产生活的自由与独立程度不能估计过高。 不仅如此,作为个体农户小生产经济,唐代的均田农户经济又是十分脆弱和不稳定的。随着均田制的日趋瓦解,唐代均田农户经济走上了不断破产分化的厄运之途,没有脱离中国帝制王朝国家时期小农经济的历史命运。本文试就唐代均田农户经济破产分化的大体情形、主要原因和途径加以阐述,揭示唐代个体农户经济的衰败历程,从一个层面来观察唐代的经济变迁和政治变迁。 一、均田农户经济破产分化的大体情形 唐代均田制较有成效地推行了大约仅仅30年至50年,培植起大量的国家控制下的均田农户经济,成为唐王朝赋税徭役的主要承担者,即所谓“国计军防,并仰丁口”,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但是,均田制推行的过程也就是它废坏的过程。随着均田制的日趋废坏,均田农户由于不断丧失土地而日益破产分化。史载,高宗永徽(650-655)以后,“豪富兼并,贫者失业”,一部分均田农户已开始破产。当时,破产流亡的均田农户被称为“逃户”,也被称为“客户”、“浮客”、“浮人”、“浮寓”等。四五十年之后,武周证圣元年(695),凤阁舍人李峤上表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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