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研究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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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 attention Key words: Marx; Engels; view of justice; research; summary 当前,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观的研究呈蓬勃发展之势,但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这一问题几乎没有引起我国学术界的重视。这是因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已经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处于绝对优势的所有制形式;在经济的运行方式上,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由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在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企业的职工获得工资收入,农村的公社社员根据自己在集体劳动中所占的份额即“工分”进行分配,总体上看差别较小。在人们的认识当中,以为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从而消除了剥削和压迫,不会出现贫富两极分化,人人都享有平等发展的条件,那么,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充分实现了公平正义的社会,或者,公平正义问题在社会主义社会已经不存在了。可是,真实的情况是,当时在经济生活中,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严重地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人民群众的生活长期处于困难状态,这实际上是严重的不公平。这种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为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所掩盖。 20世纪80年代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思考和深入研究公平正义问题,公平正义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科学的研究的热点之一,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的学者队伍逐渐壮大。这一热点的转换,有着深刻的实践发展的背景。从实践方面看,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当国门再次打开,人们在强烈的对比和反差面前震惊了。改革原有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制度已经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邓小平“南方讲话”发表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带来的变化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引起了革命性变革。我国综合国力与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攀升,但也伴随着收入差距问题、劳动关系问题、就业问题、农民工问题等社会问题的凸显。 在收入差距方面,据测算,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这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实践中的困惑触动了人们的理性思考,呼唤着理论的创新。 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的研究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到20世纪末,即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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