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研究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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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第二阶段是本世纪初至今,即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人们对公平正义问题的探讨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相联系的,因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冲破过去原有的体制,使经济运行的方式以及劳动关系、就业关系、分配制度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因而首先是“破”的过程;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逐步凸现,如果不得到妥善的解决,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因而又是“立”的过程。人们在困惑中思考,在思考中探索。一时间,一些学者在西方从古至今的公平正义理论中搜寻,从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公平正义思想,到当代的哈耶克、诺齐克、麦金太尔、罗尔斯的公平正义思想,莫衷一是、似是而非,仍然找不到答案。这其间,古希腊的公平正义思想洋洋大观,但其中充满了奴隶制的痕迹,让人失望;哈耶克、诺齐克的自由主义公平正义观视剥削和对立为正义,让人存疑;罗尔斯的建立在所谓“无知之幕”的基础上的公平正义理论充满了唯心主义的迷雾,让人迷惑。真理在那里?公平正义的真谛何在?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证明,对公平正义的探索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一批学者把目光转向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以期在这一理论宝库中寻找答案、获得真谛。 一、第一阶段的研究特点及评价 第一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初到本世纪初,即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在这一阶段,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的研究初步展开。这一阶段的研究表现为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在概念的界定上,把公平正义看成是伦理学意义上的概念,其内涵是贡献与所得的关系。二是研究的重点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这有其实践的背景,因为这一阶段实践的进程是“破”,打破“大锅饭”模式的低水平的公平,破除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因而在概念上,把公平正义界定为贡献与所得的关系范畴;在研究的重点上,围绕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这一轴心而展开。人数不多的学者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进行了初步的挖掘,以期找到能够指导实践的理论原则。
袁贵仁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论包含着社会公正理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包含着公正观。其所谓公正的根本内容就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和社会之间所得与应得、所付与应付之间的“相称”的关系。关于效率与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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