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本海洋安全战略:历史演变与现实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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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开发审议会”,主要负责大陆架综合基础调查、海底勘探技术开发、海洋环境调查等。1971年,日本在与美国签署《冲绳施政权归还协定》时非法将中国领土钓鱼岛诸岛纳入“归还”范围,开始实际控制钓鱼岛。1974年日本又与韩国签订《日韩大陆架协定》,企图撇开中国非法开采东海大陆架。 20世纪80年代,日本政府又提出了综合安全保障战略,主张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综合手段维护国家安全,设置了“海洋开发相关省厅联席会”,成员包括海上保安厅、防卫厅在内的各政府部门。日本海上自卫队还加强了与美国海军的军事合作,依托本国岛链封堵苏联海军进出西太平洋。不过,总体而言该时期日本海上安全战略仍是防御性的,防卫范围是有限的,最远止于1 000海里海上航线的保护,在解决专属经济区划界及岛屿争端等问题上并未表现出动用军事手段的企图。然而,由于科技、经济实力的雄厚,到1990年前后,海上自卫队通过渐进式发展,实力在亚洲已首屈一指;海上保安厅拥有了亚洲最强的海上准军事力量,从而为冷战后日本海上安全战略逐步加强军事手段的运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冷战结束至2000年的日本海上安全战略 在自冷战结束到伊拉克战争这段时期,日本海上安全战略经历了一个从防御到扩张、从保守到积极的蜕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日本的海洋安全战略尚比较模糊,呈现出过渡性特征。 首先,积极应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及时修改相关国内法。1994年11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完成有关法律程序正式自动生效。这部在国际海洋法史上堪称空前的法典对世界很多国家的海洋安全战略及海洋政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岛国日本的影响尤甚。1996年,日本国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同时修改本国的《领海法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法》等。通过上述修订,日本打下了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周边海域扩张权利的国内法基础。尤其是《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与邻国所主张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重合部分,以“中间线”确定,为日本在东海管辖海域划界中歪曲解读国际海洋法,提出所谓“中间线原则”提供了国内法支撑。其次,掀起海洋日本论,为海洋拓展作舆论准备。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国内学术界和舆论界与政府相呼应,纷纷提出“文明的海洋史观”、“海洋国家日本论”、“海洋亚洲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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