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创新的路径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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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 要: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治理形式,已经得到了普遍推广,随着实践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村民自治制度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本文对村民自治制度进行了比较,总结我国现存村民自治制度的利弊,在分析村民自治制度变迁的基础上,为以后农村基层自治提供制度性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民主自治 制度创新 路径变迁 一、第一个村民委员会 1980年,广西合寨村群众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由此农民开始“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揭开了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全新一页。 合寨村村民委员会是全国第一个有正式记录为依据的村委会。它从诞生之日起就体现出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的性质,体现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精神。合寨村的无记名民主投票选举村主任的制度以及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坚持差额选举和公平竞争、民主择优的原则也成为了以后中国广大农村村委会选举的范例,为农村选举开创了先河,同时也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诞生提供了现实参考。合寨村民主选举的群众自治色彩比较浓厚,限于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其选举只是纯粹的村主任的选举,没有涉及的农村党支部书记的问题。 二、吉林省梨树县村民委员会“海选” 1、背景及概况 “海选”是指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梨树镇北老壕村干部农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创造的带有鲜明中国农村特色的民主选举方式。谁当村干部由群众民主投票选举决定,候选条件是北老壕村18岁以上的村民都可参选。”把候选人提名权完全交给村民,由全体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推荐候选人,然后依据得票多少排列出最初的候选人名单。 2、评价 从整个海选过程中看,我们能发现该选举模式所具备的特点:一是突出强调民主选举的程序,把对候选人的提名权从选举权中分离出来,由选民直接提名、确定候选人。这就使每个选民能够更充分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更充分地体现了民主原则。二是充分体现了竞争择优性、尊重民意性和村民自治性。 三、湖北广水&ldqu[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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