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创新的路径变迁 |
|
|
新的背景及其概要 时楼村曾是青县有名的上访村。由于历史原因,以时姓家族为主的“北院”和杂姓联合组成的“南院”形成对立,水火不容,纠纷不断。这个村“北院”人少,“南院”人多,过去当村干部的基本上都是“南院”的人,“北院”的人很难参与村庄事务的决策,导致双方长期闹矛盾,村务管理一度处于瘫痪状态。2002年7月,青县县委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进驻该村。在深入细致调查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工作组提出了“把该村村民代表会议建成一个有权方的实体组织,与村党支部、村委会共同管理村务”的工作思想。按照这一思路,时楼村还逐渐把村代会建成常设的议事机构,把村务的决策权拿到了村代会。每10—15户选出一名村代表。这样“南院”、“北院”有了参与村务决策和管理的均等机会。 2、简评 从上述具体制度中可以发现青县推行的村代会制度已经完全突破了现有的《村委会组织法》所规定的框架结构。村代会成为了真正的权力机构,而村民委员会只是它下属的具体执行部门。这是一种大胆的创新。该村的形势日趋稳定,原来对立的双方开始可以坐在一起商量问题、解决问题村容、村貌也大有改观。 六、浙江省武义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1、制度创新的背景及其概要 在整个浙江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乡村拥有较大量的集体资产,而由于现行村庄里的管理体制之限,民主管理与监督乏力,村干部胡作非为、以权谋私现象大量存在。这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危及农村政治稳定与和谐发展。2004年2月,武义县纪委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开始进驻后陈村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该制度的基本构架可以概括为“一个机构、两项制度”。一个机构,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它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独立行使村务监督权,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两项制度,即《村务管理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两项制度是规范村务管理行为,开展有效监督的依据。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浅谈美国民主制度的缺陷 下一个论文: 司法民主语境下我国陪审制度的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