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创新的路径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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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评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是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少见的成功的制度创新。从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其制度内容来看,该制度的产生具有浓郁的经济色彩。因其处于全国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主要功能侧重与对村集体财产等经济领域的监督。这也是由其经济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较好的弥补了以往村务决策、监督、管理上的结构性缺陷,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推进村务民主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后陈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取得了卓著成效,但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村党支部与村监委的关系、成立村监委是否违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会不会成为村二委的阻力、会不会出现“同体化”、会不会增加管理成本等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进一步考虑的。 七、结语 在当代中国的乡村,一个新的制度要出台,必须同时存在三方面的条件:社会民众有这个需求;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相互呼应;同时这个制度也必须是科学的。以上的农村选举制度,村民自治制度以及包括以后的湖北省秭归杨林桥镇“撤组建社”;贵州省湄潭县村民集中诉求会议制度;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委:自然村中的“农民议会”等制度都是在农村民众对于自我治理需求的基础上,政府积极介入并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而形成的,符合当前我国农村实际的选举制度或者自治制度。从众多的村民自治制度的创新中,我们会发现村民自治制度创新的路径变迁总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自己村庄的实际状况,选择、发展、完善与自身相适应的村民自治制度是上述所有制度成功的必要条件。随着村民的民主意识、自治意识的增强,国家对农村自治的高度重视,相信各地农村在相互借鉴成功地区自治制度的基础上一定会探索出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制度。◆ 参考文献: [1] 罗伯特.达尔,《论民主》[M],上海: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2] 徐勇,《中国农村研究 》2003年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 [3] 施嵩、陈振声主编,《足迹——浙江省武义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与探索》,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年6月版。 [4] 张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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