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关于经济法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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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基本内容①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及定义 可持续发展问题的提出,起源于人们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资源是否可以永续性取得,财富是否可无限地增长等问题的讨论以及人们对日益严重的环境破坏问题的忧虑。其在20世纪50至70年代得到重大关注。 1962年,美国女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发表了一部引起世界轰动的环境科普著作《寂静的春天》,作者描绘了一幅由于农药污染所导致的可怕景象,惊呼人们将会失去"春光明媚的春天",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人类对发展观念的争论。10年后,两位著名学者者巴巴拉·沃德(Barbara Ward)和雷内·杜博斯(Rene Dubos)的《只有一个地球》问世,把人类生存与环境的认识推向一个新的境界,即可持续发展的境地。同年,一个非正式国际著名学术团体--罗马俱乐部发表了有名的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明确提出"持续增长"和"合理的持久的均衡发展"概念。1987年,以前挪威首相布伦特兰为主席的联合国世界与环境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并以此为主题对人类共同关心的环境与发展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组织和舆论的极大重视,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概念得到与会者的共识与承认。 1987年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在她任主席的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并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取得共识。我国有的学者对这一定义作了如下补充:可持续发展是"不断提高人群生活质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的、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满足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的人群需求又不损害别的地区或国家人群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 (二)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和特点 1、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国际社会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类有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权利,可持续发展要求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给全体人民以机会去追求较好生活;第二,当代人在创造与追求自己的发展时,应承认并努力做到使自己机会和后代人[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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