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焯律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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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音差(今称‘最大音差’,其音程值约为23.5音分,四舍五入作24音分)。其二,三分损益法十二律之相邻两律间存在着大、小两种半音(其音程值分别约为114音分和90音分),而且并非完全相间地出现。这两大缺陷使得十二律不能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给‘十二律还相为宫’的理想造成了很大的障碍。”③刘焯第一次放弃了用三分损益法来进行十二平均律的计算,为后世创建平均律开辟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二、诸家对刘焯律的研究评论 对于刘焯律的研究,目前学术界以杨荫浏、吴南薰和王子初的研究最具有代表性。 (一)杨荫浏对刘焯律的研究 杨荫浏先生根据《隋书•律历志》的记载把他对刘焯律的十二律算法,列成算式,则如下④: 黄钟:63÷7=9.00000,大吕: (63-3)÷7=8.57143…… 清黄钟:(63-12x3)÷7=3.85714 杨荫浏根据以上数据,推算出这种律制产生的方法、演算步骤以及各律间的音高关系。其认为这种律种的产生“显然是把三分损益律中黄钟律的寸数,减去了林钟律的寸数,而除以黄钟至林钟间所隔半音程数——律数——7,乃得到相邻二律间共通而相同的差数。”⑤ 他的计算步骤如下: (9-6)÷7=37……任何相邻律间相差的寸数 9-37=63-37……大吕寸数(原文错误写为太簇) 同样,杨荫浏认为当时所用的律尺,最可能的是万宝常所用的水尺。他将刘焯律的管口直径,一律作为水尺三分,即8.21491公厘计算,则计算所得的重要结果,约如下表⑥(见表一): 杨荫浏研究认为刘焯同径管律各律管长度之差均为0.43厘米, 按照声学原理如律管愈短,相邻二律间相差的音程就愈大。音乐上,刘焯此种等差管律,在我们听觉上也无法接受,因此不可能有任何实际价值,这也许就是刘焯等差管律没有被广泛应用并流传的最主要原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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