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与德国行政法治原则的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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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治原则的比较,可以看出现代的依法行政向实质的法治主义发展,行政除了以形式法律为根据外,尚需受实质法律(如规章命令)的支配。同时还应该受到公共利益和行政目的、诚信原则、行政道德、法的一般原理和行政法院判例的规范。法治原则已不仅仅是判断权力运作合法性的准绳,而且也成为衡量权力运作正当性、公正性的重要根据。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 参考文献: 1.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 城仲模著:《行政法之基础理论》,三民书局印行,中华民国六十九年9月初版。 3.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10页。 6、城仲模著:《行政法之基础理论》,三民书局印行,中华民国六十九年9月初版,第5页。 7、http://wenku.baidu.com/view/33e510ec0975f46527d3e174.html 8、http://wenku.baidu.com/view/33e510ec0975f46527d3e174.html 9、http://wenku.baidu.com/view/33e510ec0975f46527d3e174.html 10、[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学总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05-106页上一页 [1] [2] [3]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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