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网络传播规范的路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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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人肉搜索”作为一种独特的互联网现象,在信息传播的影响上具有典型的二重性。但从本质上讲,它只是一种网络工具。为规范“人肉搜索”的信息传播,在法律途径上,需要立法部门对个人隐私权保护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制度途径上,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明确监管者以及网站建设者的责任;在宣传教育途径上,需要政府以及媒体引导“人肉搜索”多方参与者提高媒体素养和网络自律能力。 关键字人肉搜索 个人隐私保护 媒体素养 网络自律 “人肉搜索”作为一种独特的互联网现象,伴随着一些网络事件已经成为管理学、传播学、社会学、法学等研究的热点。“人肉搜索”起源于猫扑网络社区,2001年该社区建立了一种“赏金猎人制度”,由信息征集者借助网络平台提出问题,由信息搜集者通过人工搜索给出答案,从而获得一定数量虚拟货币。早期搜索的对象多是音乐、歌曲、图片,到了后期,由于信息搜集者增多,信息来源更广泛,搜索效率更高。网民逐渐利用“人肉搜索”开始调查个人的背景身份或探求公众事件的真相。“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搜索引擎,反映了网络对人们社会生活、思想观念以及道德实践等方面带来的深刻影响。 1.“人肉搜索”及其特点 古时江湖上被悬赏缉拿的逃犯,一般称被缉拿者为“人肉”。从“人肉”这个词的来源上看,有两个特点:“非官方”和“嫌犯”。现在把搜索方式冠之为“人肉”,既区别于传统的机器搜索,又包含上述两层意思,还带有黑色幽默以及调侃的味道。2008年,Google 给出了人肉搜索的定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万颗心”的搜索体验。[ ] “人肉搜索[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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