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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网络传播规范的路径研究           
“人肉搜索”网络传播规范的路径研究
播虚假信息吸引眼球,骗取点击率。这些网站上的“人肉搜索”事件扩散了缺失的社会信度。如果任由这样的人肉搜索在网络上泛滥,必会使公众处于情绪焦虑,安全感缺乏的状态之中。
   (3)侵犯个人隐私、引发网络暴力。人肉搜索事件中信息提供者的虚拟性、隐蔽性让网络成了部分网民不负责任的宣泄工具,起哄、谩骂、造谣甚至恶意中伤屡见不鲜。而网络监督一旦超出了公共事务的范围,即使其初衷是出于高尚的目的,其后果仍可能是侵犯了公民的权利,甚至演变为网络暴力。当网民自认为站在维护道德的层面上对当事人进行横加指责,甚至侮辱、诽谤时,当事人处于网民谴责和声讨中,但此种“以暴制暴”的方式,最终会导致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
  “人肉搜索”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要发挥它的积极作用,需要政府介入规范“人肉搜索”,发挥作为一种搜索机制在事件传播中的积极作用。2009 年1 月《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有的学者大声叫好,但有的学者认为人肉搜索从本质上讲,只是一个网络工具,重要的在于法律的规范、相关部门的监管、媒体的素养和网民的自律。
  
  3.规范“人肉搜索”的几点建议
  
  3.1通过法律途径规范“人肉搜索”中言论自由权和个人隐私权
  从言论自由方面来说,“人肉搜索”的滥用主要是因为现实中公民话语权的缺失和网络中言论自由限制的缺位造成的。言论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普通民众的言论自由难以通过大众传媒来释放出来。“人肉搜索”为公众的言论自由权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在现实中缺失的自由权在网络中被完全释放,任何人可以在网络中发表自己的意见,阐述自己的观点,分享网络中的信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息。在网络上公众摆脱了对传统媒介的依赖,网络上的言论自由权无限放大,必然会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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