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自然哲学傩系的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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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论儒家自然哲学傩系的建构
[摘要]儒家自然哲学是儒家思考人自身所面对的自然界而形成的哲学思想。它以“天”、“太极”、“理”等范畴建构了形上学,以“道器”、“常变”、“知行”等关系确立了辩证法,还包括以“德性之知”、“闻见之知”、“格物致知”等方法为基础的认识论及以强调“天人关系”、“类同情”、“人为贵”等为特点的生态伦理学。它是儒家对人们日常生活中认识、利用、改造自然长期经验积累的归结与升华,是儒家以超越的视角对自然论文联盟*万物本性体悟的积淀,是中国古代自然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 [关键词]儒家;自然哲学;生态伦理学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9)07-0131—06 儒家自然哲学,是儒家思考人自身所面对的自然界而形成的哲学思想。它包括自然界和人的关系、人造自然和原生自然的关系、自然界的最基本规律等。自先秦至汉唐,从宋明到近现代,儒家自然哲学经过千年的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形上学、认识论、辩证法与伦理学。它指导了人们在自然中的实践,协调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成为儒家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西方自然哲学不同,传统儒家自然哲学具有自己的话语系统与思维范式,这决定了今天我们对它的审视不能简单套用西方哲学的理念与方法,而应回到儒学本身,从中挖掘其基本精神与价值取向。 一、儒家自然哲学形上学的确立 儒家认为,人与自然相即相融,自然可作为主体的一部分或主体亦可以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界的动植飞潜,共同构成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程颢《偶成》)在日常生活中,人之所以未能与自然融合,主要是因为被人的私欲所阻隔。同时,人在顺应自然的禀赋的过程中提升了自己的道德内涵,“我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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