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德·勒福尔,社会科学与政治哲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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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的立场是去理解,怎么会存在一种即使建立在他一些阐述的基础上、他自己也不会认可的对其著作的解读?我将简略概述这种解读。勒福尔可能会告诉我们,在社会实践的子系统从经验上被建构起来的存有(there-bEing)的界限内,它们不能通过自身被理解,而只有当它们指向被勒福尔称之为政治的制度的原初环节时,它们才变得可论文联盟*论文联盟*编辑。理解。因此,我们应该脱离社会科学,因为它们仅限于考察未被询问的经验条件,并将我们的注意力转至政治哲学最初的观念,即明确地关注最初的建构着的——并因而是政治的——环节,也就是说社会的形成过程。我们将坚持这种独一无二的不可还原的生成原则,而不试图将其与自身以外的东西联系在一起,以免又回到我们正设法超越的社会科学经验主义与实证主义。勒福尔写道:“不是考察从一种形成过程过渡到另一种形成过程的那些原因……我们必须坚持从建构之谜方面来思考历史。”实话说,这种可能属于勒福尔的视角在四点上站不住脚。 一方面,正如我们已经提出的,不对那些支配具体政治秩序的常量有所了解,至少不可能明确地表达出一个相对具体的政治概念。换句话说,如果不将正在建构中的政治置身于已被建构的政治之中,就不可能对其进行思考;否则我们就可能无法将其与象征、文化或者宗教区别开来。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进行这样的考察。如果建构之谜自身就很重要,为何要将其还原到政治维度?比如,为何不承认人类实在是同时建立在宗教、政治、文化与经济秩序之中的?但如果我们追问这些建构行为中各个不同维度间的关系,我们将重新发现社会科学在经验实在层面上建立的那些关系的主要问题。这一追问即使进入另一个层面也不会改变其本质。 现在,对建构之谜的敏感既不能使我们免于构造抽象和确定概念的任务,也不能使我们放弃对精确性与经验确定性的要求。认为一个社会只存在于政治建构的维度中,仍然预设了我们知道一个社会是什么。或者换句话说,预设了当我们在面对一个集体主体时,我们可以明确那种不言而喻但深谋远虑的意向的作者是谁。现在没有什么比这一点更不确定了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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