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模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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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性是必要而不可侵占的。但现实是,行政权力的泛化导致学术权力的缩减,行政权力挤占学术权力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行政权力处于强势的主导地位,权力高度集中,实际控制着学校的各种权力和资源的分配,学术权力处于弱势的被支配地位。导致作为教育实践主体的学术组织,难以有效发挥学术组织在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1.4行政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 目前,高职院校对不同级别的行政管理人员基本上采用“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而且针对每一种具体考核的项目也没有制定出一个完善的体系,对于不同的工作人员要有相应的指标体系,这样就会导致绩效目标变得笼统,在绩效考评的过程中,有时会缺乏必要的依据,在高职院校中,主要采用的评价方法就是奖惩性的评价方法,往往是通过总结进行考核的评价,这样的考评往往只重视评价的结果而没有重视评价的过程。并且缺乏完整性和连续性。运用这样的考评制度,往往会造成高职院校内部行政管理人员的分配不是十分合理,这样就会使得工作人员在工作上失去积极性,从而影响他们的工作结果,并逐渐地转变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利因素。 2.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改革创新模式 2.1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管理运行效率是高职院校健康运转的基础。为此,首先,要建立扁平化结构的内部行政管理组织。设立管理层级少、管理幅度大的组织管理机构,加大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力度,在经费管理、人员招聘、教学仪器设备的更新和添置等方面让系一级有更多的自主权,院级对系的管理工作重点转移到检查督促和协调服务上来。其次,要建立教授评议会,逐步提高学术在学校专业发展中的地位,彻底改变以行政管理系统为中心的局面。再次,要按照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选拔和聘任行政管理人员,逐步推行职员制。最后,要建立学校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 2.2健全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特征。规章制度是进行行政管理的依据。管理人员要根据制度去履行自己的职责,要做到有章可循,对于违反制度的要进行严厉的追究,这样就可以使得行政管理的目标更加明确,使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位。高职院校要顺应整个国家形势发展的需要,逐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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