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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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 2.4 法律配套不完善,基层开展工作存在风险 基层政府在开展计生工作时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目前个别基层计生部门的依法行政状况不达标,表现为:部分领导对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认识,执法形式简单粗暴,甚至出现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现象;基层政府计生部门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对法定职责不明确;基层政府计生部门有责无权问题突出,权力与责任脱钩;计生工作执法监管不到位造成乱执法等。 3 完善基层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3.1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开展工作都必须依法行事,不能对公民、法人等实施任何缺乏法律依据的行为。之所以基层政府开展计生工作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就是基层政府没能很好的依法行政。为了加强计生工作依法行政,首先,要加强立法,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制度建设质量;其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再次,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最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 3.2 建立公民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由于基层政府受条件限制,省级以上计生部门应该及时建立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为基层计生部门开展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变更与采集,落实计生服务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计生部门应该积极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动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人口信息共享和交流,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确保各职能部门共享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3.3 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 笔者认为,为完善该制度,首先应修订完善现行法规,合理缩小征收对象范围,湘粤等地对于事实婚姻或者怀孕甚至生育后由补办了结婚证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其次,国家应着手立法解决恶意规避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加大对这类行为的合法惩处力度。 3.4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 首先,国家、省计生部门应该尽快通过立法或者出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合理设置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编制和配备工作人员。其次,改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待遇,增强计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最后,基层政府要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采取集中脱产培训、跟班培训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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