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师专业道德对传统职业道德的超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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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隐性课程,成为学生学习的对象,影响着学生的道德观念与行为。杜威提出,道德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如同有关我们和别人的关系的一切行为。虽然我们未意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意义,但它已被道德潜在地包含在内了。因为,按习惯的原理,每个行为都使人的倾向有所改变,每个行为都引起某种爱好和愿望。[5] 可见,在学校中对学生的道德发展产生影响的并非仅仅是“思想品德课”的教师,每一位教师都承载着对学生的道德承诺。由此,教师专业道德不仅要求教师本身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还要意识到自己的道德教育责任,并能在恰当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促进学生道德发展。正如内尔·诺丁斯所说,教师不能以自己没有受过道德教育的训练为借口而逃避作为道德教育者的责任和义务,所有成人都应该成为孩子们的人生咨询师和道德教育者。[6] 2.关注学生发展的同时关心教师的幸福 以往对教师道德的论述,多是从社会期待及学生发展的角度出发,强调教师职业承担的各种责任。教师一度被称为“蜡烛”,不禁让人想到“蜡炬成灰泪始干”。在这些观念的背后,隐含着的是对“教师付出”的关注以及对“教师所得”的缺少关心。只是,在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日渐深入的今天,我们不可忽视一个重要问题,即只关注教师的付出而不关心教师的回报,并非真正的教师专业道德。事实上,真正的道德是他人利益与自身幸福的统一。换言之,教师职业并不是倾情奉献、不求回报的,教师同样需要物质的回报及精神的满足,而后者更为重要。 教师专业道德不像传统职业道德那样,仅强调教师应履行的职责及教师对学生的付出,同时也要关注教师个人的愉悦感、成就感与生活幸福感。只有获得了愉悦感,才有可能使工作充满创造性;只有拥有成就感,才有实现下一步专业发展的动力;只有体验到幸福感,才体会到了教师职业对于个体的意义。因此,教师专业道德在关注学生发展的同时关心教师的幸福,实现教师与学生的“双赢”。相比于传统职业道德仅注重约束教师行为及规定教师职责,教师专业道德对教师规范及教师个体“德—福”一致关系的确认,不得不说是一个重要的超越。 三、教师专业道德的特性体现 无论是针对教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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