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问题研究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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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可以发现,学者对土地财政成因的分析不尽相同,但学者们列举的原因中至少有两点是共同的:一是财政体制的不足,二是土地制度的缺陷。 土地财政问题的解决策略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认为应从体制上消除地方政府过度土地财政,具体而言有以下途径:结合政府职能转换,完善预算制度;强化土地融资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土地融资行为;改革完善土地税费制度,将征收重点逐步转向“占有性收益”;建立健全分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将土地资产及收益管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有学者指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完善土地税收体系;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积极防范政府性质土地融资风险;发行市政债券,增加地方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岳桂宁等,2009)。崔艺红(2008)认为遏制土地财政问题的法律对策可以概括为:建立和完善与事权相匹配的地方财政体制;在尊重和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改革农地征收制度;政府退出征地博弈;依法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征收和使用情况的法律监督。
此外,与土地财政密切相关的专题研究同样引起经济学者们的高度关注。例如土地出让金的相关问题—其性质、作用以及出让金制度的改革;土地税收的相关问题;物业税的制定、财政分权问题等。 因土地产权制度的截然不同,国外学者对中国语境下的土地财政问题的直接研究至今尚未搜索到。Tiebout(蒂伯特)、Musgrave(马斯格雷夫)、Oates(奥茨)、Fischer(费雪)以及钱颖一等对土地财政问题所涉的一些专题如财政联邦主义、财产税等的研究对本选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日本学者北野弘久(2论文联盟Www.LWlM.com009)的《日本税法学原论》中“地方财政权”一章也涉及本选题的一些方面。我国台湾学者焦祖涵所著的《土地法释论》中涉及土地税的相关内容;葛克昌(1996)、黄俊杰(2004)等学者也对地方的财政权有过一些论述,但直接针对土地财政问题的论述尚未发现。从文献的整理现状来看,土地财政问题是真正的“中国”问题,国外及我国台湾学者对此均没有深入地研究。 参考文献: 1.朱秋霞.中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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