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传声盖寡。良曲梵音重复,汉音单奇。若用梵音以咏汉语,则声繁而偈迫。”这里慧皎准确地指出了佛教音乐随佛教传入中国后,所遇到的最大的难题,即译词配曲的问题。这个难题本身是所有翻译歌曲,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所面临的最具体的难题。而后,慧皎在论述了中国佛教界对佛教音乐译词配曲问题的困惑后,又欣喜地写道:“始有陈思王曹植,深爱音律,属意经音,即通般遮之瑞响,又感渔山之神制。于是删治《瑞应本起》,以为学者之宗。传声则三千有余,在契则四十有二。”曹植渔山制梵的事迹流传甚广,佛家、道家、儒家均有记载。南宋刘敬叔《异苑》记载:“陈思王游山,忽闻空里诵经声,请远道亮,解音则写之,为神仙声,道士效之,作步虚声”。唐道世《法苑珠林》记载:“植尝游渔山,忽闻空中梵天之响,清雅哀婉,其声动人,独听良久乃摹其音节,写为梵呗……”等等,诸多典籍均有记载。 中国古代谈及作曲,常用“闻天乐”,“得神授”等说法,今天看来,可能是古人对音乐的崇拜或一种神秘化的心理。曹植的“传声则三千有余”是指口传的佛乐词曲有3000首之多,而“在契则四十有二”是指被记录、刻写为“书面”的有42首。此记录佛曲数量如此明确,只可能是在慧皎所在的时代,它们尚都存在或听到,或见到,因为“契”是指刻写。古时候或是竹刻,或是木刻,是古人用来书写、记录的方式。现在存在于日本的《大正新修大藏经》中就有《渔山声明集》、《渔山私钞》,两处均名《渔山》而“声明 ”至今,仍用于我国佛教界的音律修行。如藏传佛教中,僧人们必修的“五明”中的“声明 ”就是指佛乐、佛曲及念诵、咏唱,以及法器(乐器)的运用都属于 这“声明 ”。 除了曹植以外,在他之前也有造佛曲的记载,但大多为外族人而不是汉族人。因为佛曲从印度传来,必然经过西域各国,各国为了礼拜佛陀,必有一定的礼佛仪轨,也必有赞颂之“呗”。如康僧会系康居人、波斯人、月氏人、西域人等所造的梵呗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