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教育视角下的法学教学模式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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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教育视角下的法学教学模式创新
法学是一门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应用性很强的学科,不能脱离实际而进行孤立的理论研究。同时,开放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实践性、高级专门人才。”而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将大多数的教学资源都集中在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方面,相比之下,对于法律思维的养成和职业技能的培训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一、我国传统法学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1.传统教学以传授理论知识为主,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我国学校教育偏重于理论灌输,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受这种教育思想和教育模式的影响,传统法学教学也是如此,以传授法学理论为主,所涉及的内容限于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着重从学理上分析各种法律现象。但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如只停留在理论上,将产生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 2.传统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接收,自主性较差。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中,填鸭式课堂教学是主流,主要采用单向的传授,教学方法相对单一。教学几乎总是教师的舞台,教师是课堂上的主角,学生则担当配角。在课堂上老师和学生之间很少开展讨论,学生被动的接收教师传授的知识,学生的思维受到很大的压抑,难以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主动性受挫,自主性较差。 3.传统教学考核形式单一,习惯于以试卷考试和分数高低进行优劣评价。考试当中更多的是对记忆力的考核,而不是了对分析能力的测试。学生在这种回答标准化的考试中,并没有独立的思考他们认为是正确的答案,而是揣摩教师的意思给出符合标准的答案,造成学生学习的被动性,很难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同时学生也缺乏应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及其优势 “法律诊所教育”又称“临床法学教育”,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产生,希望通过效仿医学院培养医生的形式——利用诊所实习,指导法学院的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借此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使学生能够“像法律职业者那样去思考问题”。它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道德,帮助学生学会从实践中学习法律知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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