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治污模式下的中小企业排污监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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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治污模式下的中小企业排污监管机制
一、 引言 我国中小企业因其快速响应市场需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求的能力,以及灵活多变的经营模式等,占据了我国市场的半壁江山,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推动主体之一。然而,由于中小企业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及技术落后,企业家及管理者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将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破坏了生态环境,降低了社会福利。此外,中小企业数目庞大、位置分散等独有特点,使得主要针对大企业制定的排污监管政策对其收效甚微。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排污监管,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成为我国环保部门乃至整个社会面临的难题。 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非常庞大,占我国企业总量的99%以上,但企业规模小,企业家或管理者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因此,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企业既无力购买治污设备,也不愿意承担治污成本。若由中小企业自己进行治污,既导致规模不经济和治污资源浪费,还会因其位置分散而不利于监管。采用入工业园、楼宇工业等模式,将中小企业集中在一起生产,并由专业治污公司对其污染物进行集中治污,既解决了其无力购买治污设备和由其自己治污的规模不经济问题,还有利于政府的排污监管。编辑:www.ybask.Com 。 因此,集中治污模式得到广泛采用,国内外学者对也集中治污模式进行了研究。蔡素兰认为,我国只有引入专业治污企业,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污染、谁付费”,才能有效提高治污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何瑛和何爱英研究发现,鉴于我国中小企业及其排污的特征,以及排污策略的影响因素,建立工业园区进行集中治污可以实现治污规模经济。Htermann假设市场机制有效,构建了有效市场下的治污定价模型,探讨了欧盟污染物排放体系的收费价格制定。崔志芳,孟卫东和刘金平则建立了集中治污模式下的排污定价模型,分析了集中治污模式的实施条件和治污企业的排污定价策略,以及提高社会福利的政策建议。但以上研究均假设中小企业不采取偷排偷放的行为,但事实上,中小企业往往会以环境和社会福利的损失为代价,通过偷排偷放来规避治污成本,从而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在集中治污模式下仍然需要对中小企业排污进行监管。因此,有必要对集中治污模式下的中小企业排污监管策略,以及相应的中小企业及治污企业运营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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