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问题的逻辑哲学探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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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一个变项 的值。……我们的整个本体论,无论它可能是什么样的本体论,都在‘有个东西’、‘无一东西’、‘一切东西’这些量化变元所涉及的范围之内。”⑨“一实体为一理论所预设,当且仅当为使该理论中的所肯定的陈述是真的,它必须属于约束变项的值。”⑩也就是说,某一理论所承诺或预设的存在物类型集中体现在其所表达的命题的约束变项即 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以通过“语义整编”揭示出来。首先用一阶逻辑的语言(蒯因称之为“标准记法”)改写这一理论,然后确定使作为该理论所肯定的量化公式为真时其约束变项x所在的值域,值域中的值便是该理论承诺或预设的存在物(实体),这样该理论的本体论承诺就被揭示出来了。蒯因以此方法区分了现代数学哲学中的逻辑主义、直觉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不同本体论立场。在他看来,某一理论采用什么样的本体论立场,这要视实际情况而定。编辑:www.ybask.Com 。 “我提出了一种明确的标准,以此来确定一种理论的本体论承诺是什么。但实际上采用什么本体论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而显而易见的忠告是宽容和注重实际的精神。”(11) 三、存在问题之我见——扩充的经典谓词理论能更好地说明存在问题 关于存在概念的逻辑哲学探讨源于空词项的指称问题。由于空词项在现实世界中没有相应的指称对象,以它作主词谈论对象的存在势必导致“存在悖论”等哲学难题。由此引起了“存在”是不是存在主体的属性从而是不是逻辑谓词的争论。现代哲学家、逻辑学家运用现代逻辑(包含一阶逻辑和自由逻辑)分析方法和日常语言分析方法,从总体上得出了三种不同的结论:以弗雷格、罗素、蒯因为代表的经典逻辑学家认为“存在”不是存在主体自身的属性,而是关于存在主体的概念,即命题函项或谓词的可满足性。因此,“存在”不是谓词,而是量词。与此相反,自由逻辑学家认为“存在”是存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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