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浅析近代自然法对近代民法法典化的影响           
浅析近代自然法对近代民法法典化的影响

浅析近代自然法对近代民法法典化的影响

  根据美国学者艾伦·沃森的研究,17世纪以来由于中世纪罗马法的衰落,《民法大全》不再被当作世俗民法的权威基础,民法理论家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权威作为民法的合理性基础,而此时世俗化的自然法恰好迎合了这一需要,于是自然法思想开始向民法渗透。[1]特别是在近代民法法典化运动的过程中,自然法的理性主义法典编纂思想的作用不容忽视。
  按照历史的顺序,自然法一般可分为古希腊的、古罗马的、中世纪的和近代的四个类型。一般把前三个类型归并为“古典的自然法”,从而与“近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代的自然法”相对而言。[2]笔者认为,上帝的理性或神的理性,作为古典自然法的内容并非近代民法法典化基础的直接渊源,只能作为历史渊源看待,强调人的理性的近代自然法才是近代民法法典化重要的思想基础之一,因此本文着重分析近代自然法观念与近代民法思想的契合以及对民法法典化的助推作用。一、自然法观念中的理性主义
  “在自然法的观念中,一直存在着一种理性主义的倾向。编辑:www.ybask.Com 。
自然法一直都密切地跟‘自然理性’之作用连结在一起,而且一直被视同于人之尊严与能力。但在罗马的法律家眼中,‘理性’或许只是‘经验’之别名,在中世界哲学家眼中,它则是上帝的礼物。”[3]“西塞罗认为自然法就是正确的理性,不论是谁以怎样的方式,成文的或不成文的形式蔑视自然法,这种行为必然是不正当的甚至是邪恶的,自然法是所有命令禁令后的真正的规则。由此我们不难得出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正确的理性是自然法的本质这一结论。在中世纪,自然法思想由教会法学家传承下来,却屈从于上帝,对自然法论述最具代表性的阿圭那把自然法置于他的神学体系之中。阿圭那认为人与动物一样具有本能,但是人类还分享了上帝赐予的理性能力,而自然法就是“理性的动物分享了神的智慧”,所以在他看来,自然法的基础就是理性。但进一步而言,他又认为理性归根到底是神的理性,在神学的框架下,自然法脱离不了上帝的支配。
  以上时期的理性主义显然不同于近代自然法所强调的人的理性,格劳秀斯通常被认为是近代自然法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浅析当代我国政治发展中的制
    浅析医学中临床细菌检验
    浅析微量元素与人体的奇妙关
    浅析会计电算化发展对会计实
    浅析企业上市对发展地方经济
    浅析西方文化引入对于大学外
    浅析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
    浅析服装行业低碳经济模式构
    浅析中国汽车交通事故技术鉴
    浅析《电工学》教育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