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研究与实验税收抵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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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激励政策,以及美国R&E抵免制度本身的不足,使美国从OECD成员国中的前十,下滑到2008年38个OECD成员国中的第24位,占全球R&E投入的份额也由1999年的39%下降到2007年的33%。但美国政府《2012年度预算》中将R&E抵免制度永久化并提高ASC抵免比率的决定,将极大地刺激美国R&E投入,并有望提高美国在OECD成员国中R&E激励政策的地位。 (一)1990—2003年联邦政府R&E抵免制度的执行情况 从“1990—2003年联邦研发税收返还额及企业数”统计看,2003年联邦政府R&E税收优惠额度达55亿美元(在最高年份2000年,为71亿美元),涉及不足10 400个企业。从“1990—2003年企业向联邦政府申报R&E税收返还额占企业R&E投入的百分数”看,即使在2000年高峰时期,联邦政府R&E税收优惠额度也仅仅占到企业R&E支出的4%,最低年度还不到1.5%。来源:Www.Ybask.Com 。
从行业分类看,其中有五大类行业获得联邦政府R&E税收返还额的大约80%。以2003年为例,五大类行业共获得R&E税收返还额42亿美元,占当年R&E税收返还额的77%,这五大类企业及所占R&E税收返还额的比例如下:计算机及电器产品(21%)、化工含制药和医药(18%)、交通设备含汽车和航空(16%)、信息含软件(12%)、职业、科技服务含计算机和研发服务(10%)。 (二)2003年—2011年之间联邦政府R&E抵免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1年3月,来自于美国财政部税收政策办公室的报告⑨显示:R&E抵免制度有利于鼓励创新和加大研发项目的投资,进而驱动了生产率的增长,提高了美国人民的生活水平。R&E抵免的益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是鼓励研发支出的一种成本效益较好的方法。最近研究表明,1美元的抵免额将带来1美元的研发投入增加额,长远看将带来更多的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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