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拥有权利:自然保存主义的立论之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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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类皆属同一共同体。他认为,大自然也是那个人属于其中的、由上帝创造的共同体的一部分,因为万物皆为上帝智慧的表征。1875年在《走向海湾一千里》中他首次公开宣称:“我尚未发现任何证据存在可以证明,任何一个动物不是为了它自己,而是为了其他动物而被创造出来的。”[5]47甚至规劝人们,“毒物”——响尾蛇只对自身存在有用,人类不必忌妒其对生命的分享。其二是人类是共同体中的普通一员且无有高于其他存在物的特权。整体和谐性是其最基本的特征。动植物不是上帝创造的共同体中的“臣民”,相应地人类也不是自然万物的“主人”。对人类只见自己权利而根本忽视其他存在物权利,缪尔质问:“人为什么要高估自己作为一个伟大的整体创造物的渺小部分的价值呢?”“我们这个自私、自负的创造物的同情心是多么的狭隘!我们对所有其他存在物的权利是多么的盲目无知!”[5]46针对当时许多人发现在宇宙中有任何一样东西(活的或死的),他们既不能吃、也不能以某种方式转化成对他们有用的东西就悲痛地感到不可思议时,缪尔却认为大自然造物目的并非为他物幸福,而是为自己本身。缺少人类与人类尚未可知的最小生物体的宇宙都是不完整的。如丑陋令人讨厌的短吻鳄,上帝令其在指定的地方繁衍,在造物主眼中,它是美丽的,是万物整体中不可或缺的。甚至在一些所谓的“生态灾难”中亦能体现这种整体和谐性。他认为:“各种风景、激流、地震、天崩地裂以及‘宇宙灾变’等等,无论初看上去多么神秘、多么无序,但它们都是大自然创造之歌的和谐音符,是上帝表达其爱意的不同形式。” [4]15 3.大自然权利的价值。无论是基督教的权威典籍,还是西方智者的箴言名句,崇尚和推行的都是主客二分、理性和技术至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在其话语语境与理论体系下,自然被主观地预设为只具有工具价值的为人所利用的资源,而认识自然是在实体和线性序列的人类意识中进行的。缪尔的大自然权利观念则是对西方主流意识价值规范的离经叛道,是对文明,尤其是以二元论方式把人与自然人为割裂开来的基督教文明歧视乃至遮蔽除人以外其他存在物权利的挑战与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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