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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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的职能,“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的加强或淡化本身就是一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反映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变化”。可见,制度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控制是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表现形式。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在理论上对制度缺乏足够的关注和认同,在实践中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建设,影响其整体功能的发挥。吉登斯指出:“社会系统由行为互动和规律性的社会实践所组成,其中最为持久的实践成为制度。”思想政治教育要想成为一种持久的社会实践,必须构建能在政治、社会和个人之间有规律互动的制度。而惟有通过制度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控制手段,方能在政治、社会与个人之间完成权力、秩序和自由三者之间的转换。由此可见,我们应把思想政治教育看作是一种有制度价值取向的社会实践范畴,不断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内涵,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中介作用,促使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从无序走向有序,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合理性、合法性与现实性。 3 彰显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需要 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受到了诸多学者的关注与重视。当代西方一些“发展论”学者认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政治思想理论与国家理论、产权理论一样,构成了现代经济制度变迁的三大支柱。”同思想政治理论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协调、激励、规范和整合功能。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也认为市场经济活动中除了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还应注重第三种调节,即习惯与道德的调节。在其著作《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中他明确指出:“在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都起作用的场合,在法律产生并被执行的场合,习惯与道德调节不仅存在着,而且它的作用是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所替代不了的。”因为道德力量不仅能提供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和规范经济行为。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影响社会整体的和谐与稳定。而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培育道德力量,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环境,正是时代赋予思想政治教育的使命和功能。有论者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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