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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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建立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下才能取得更好的实效,只有加快制度建设道德化和道德建设制度化的进程,方能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 环境。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制度的道德评价与约束,使其更加合乎公平、正义、人道的伦理原则;另一方面要加强道德建设的制度化进程,将抽象的道德建设制度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环境源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承、变革和发展中的制度博弈,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环境的现实回应。现实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环境,一般分为“法律制度、民主制度和管理制度”。首先,在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建设方面,要将法制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范畴。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制化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威性、明确性与规范性。改变以往思想政治教育过于软弱的状况。其次,在思想政治教育民主制度建设方面,要加快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制度,提高我国公民政治生活民主化程度,使民众感受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民主制度环境。最后,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加快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完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相关内容融入各项管理工作之中,严格按照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规范组织与个人行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严肃性与可操作性。 美国著名比较政治学家阿尔蒙德认为,“公民们从各种不同的社会化机构那里得到的是同样的信息,那么他们的态度极可能按照某一特定方式形成。”可见,在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创新与实施的过程中,要使政府各级部门、学校、社区、大众传媒等机构的思想政治教育保持高度的一致,向个体提供一致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观念与行为。惟有如此,方能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上一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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