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
|
|
2 制度有利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 制度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现实功能主要体现在它能明确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能够为人们利益关系的联结形式和矛盾的解决方法提供确定章法和行为模式。从而使社会成员能够根据相关的制度要求,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制度对个体行为与结果关系的明确规范性,能促使人们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形成稳定的社会预期,降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成本。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起到激励与约束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化不仅能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提供稳定、明确的社会活动规则,而且还能在长期的制度化实践中实现制度伦理及制度内容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内化,为人们理想德性的内化营造理性自觉的制度环境。由于市场经济背景下社会道德价值日益难以通过个体道德体悟来实现。道德风险现象与道德失范行为的存在,使得民众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产生了普遍的质疑。从解决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矛盾冲突来看,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化很有必要。制度的规范性与制裁性能弥补现实中思想政治教育过于空洞、疲软等缺陷,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使民众能切实感受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预期收益和代价,进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对自律行为的引导,实现社会价值与社会行为的有机整合。 三、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过程是指在现有制度环境中,来自于基层的创新动机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与手段,以增进组织收益为目的的新的制度安排。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创新就是要激发由思想政治教育显性制度和隐性制度构成的制度环境的活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应对现实环境变迁的能力。 1 注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转化联结 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和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制度包括正式制度(法律、规章、社会组织规范等)和非正式制度(道德、习惯、意识形态等)。正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包括党的政策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地方教育部门、学校的一系列规定等;非正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则包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持有的价值观念、文化习俗等。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存在着重要的转化关联。在一定意义上,“非正式制度可以理解为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2012年秋季期末老师对学生评语 下一个论文: 新结构经济学与中国发展之路 |
|